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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将实行新闻发布制度 重大案件随时公布
青岛新闻网  2004-01-03 14:06:2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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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昨天,记者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同时,公安部还通报了去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2004年春节以前,各地将普遍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

  据公安部部长助理孟宏伟介绍,公安机关定期新闻发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

  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随时予以公布。

  为确保定期新闻发布制度顺利实行,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去年12月17日公安部已经成立了专职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任命公安部办公厅主任郝赤勇、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局局长孙永波为新闻发言人,将于每个月第四个星期三上午10时在亚洲大酒店二层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爆炸案下降三成

  在公安部昨天举行的2004年首个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还通报了去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2003年1月至11月,全国共立刑事案件395.1万起,同2002年相比基本持平;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208万多起。在几类严重犯罪案件中,爆炸案、放火案、强奸案、杀人案和抢劫案同比分别下降33.7%、25.3%、9.8%、7.7%和5.7%。

  九万多人死于车祸

  据孟宏伟介绍,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7万起,造成9.5万人死亡、45.7万人受伤。

  侵财犯罪有所上升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证实,目前刑事案件仍然高发,特别是一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最近一段时间侵财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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