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济南1月1日电 山东省日前出台专门文件,对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作出统一规定,其中在养老保险方面,失地农民享有个人专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两部分保险资金。 山东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失地农民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应列入保障对象范围。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采取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而过去普通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只有个人专户,不享受社会统筹。
山东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失地农民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应列入保障对象范围。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采取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而过去普通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只有个人专户,不享受社会统筹。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