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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拿走别人包死不承认遭处罚
我市处罚首例捡拾他人遗忘物者
2001年06月21日 11:11:07

法军线索提供:郑权

本报讯在出租车上“捡”人包的仇某本想捡个便宜,没有想到却因此在6月19日接到了李沧警方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通知。据悉,这是我市首例因捡拾他人遗忘物而被处罚者。

  6月17日晚21时30分许,在四方区唐河路,一男一女上了侯某开的出租车。车到李沧公安分局兴华路派出所门前,两人下了车。但两人一开始说的目的地并不是这儿,这使侯某感到奇怪。侯某开车继续往前走,后来猛然想起,出租车后座上原先有个朋友的包放在那儿,现在不见了。于是他就回头找那两位乘客。回到兴华路附近,正碰上两乘客中的男子在打啤酒,于是侯某把该男子“请”进了兴华路派出所。

  经审查,该男子仇某就住在兴华路,但他不承认拿了包。警方经过侦查,第二天将女乘客张某查获,并缴获了被拿走的背包及包内物品。张某供认了伙同仇某从出租车上拿走司机朋友遗忘的皮包的事实。原来,两人上车后发现了后座上的皮包,就悄悄用腿盖住,然后在下车时拿走。回到家中翻了翻,发现包内有钱,仇某就拿了些钱出来打啤酒,正好碰上司机回来找包。(法军线索提供: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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