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曾经制定两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个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的人民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制定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27年10月,毛泽东第一次向工农革命军宣布三大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1928年1月,毛泽东率工农革命军攻克遂川县城后,为正确开展群众工作,毛泽东又宣布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起草了关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则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加强了人民军队的建设,密切了军民关系,成为人民军队能够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并战胜敌人的重要力量源泉。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在探索与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曾走了弯路,犯了“左”倾错误。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针对当时“五风”危害严重,许多干部不能认真执行中央纠“左”政策的情况,在中央专门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指示胡乔木,借鉴红军的历史经验,起草一个在新形势下对党政干部普遍适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61年1月的中央核心小组会议上,毛泽东特别提出了题目叫《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区别于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毛泽东并对草案进行了修改。1962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最后定稿,三大纪律是:一、认真执行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令,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二、实行民主集中制;三、如实反映情况。八项注意:一、关心群众生活;二、参加集体劳动;三、以平等的态度对人;四、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五、同群众打成一片;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七、按照实际情况办事;八、提高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提高政治水平。摘自《联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