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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守法“军令状”不能开工干工程 我市推出建设工程守法责任制度
[05月14日 01:00]

本报记者樊泽顺

本报讯自6月1日起,我市将在国内首家推出“建设工程廉洁守法责任制度”,这项旨在预防职务犯罪及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制度,将作为今年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工程”和“阳光工程”的重头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今后,凡达到一定标的额度的建设工程,其甲、乙双方均须首先在《责任书》上签字“画押”,否则不予开工许可,若违反了责任书规定条文,将依法受到严惩。

  由市建设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推出的这项制度,开了国内将司法机制引入建设工程领域的先河,将对进一步整顿建设市场秩序,遏制工程承发包方面可能出现的违法现象,起到积极的预防和震慑作用。

  规范工程承发包,是整顿建设市场秩序的关键所在,而要规范工程承发包,强化建设工程各方的自律意识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该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不仅使建设各方主体直接面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且还直接面对司法检察部门,因而对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将发挥直接的作用,因此也可以说,司法机制的引入,在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违法犯罪方面打了一个“提前量”。

  按照《责任书》主要条文及《在工程建设中实行廉洁守法责任书制度的通知》,本市范围内凡勘察、设计、监理合同标的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程,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同时,合同双方必须签订《建设工程廉洁守法责任书》,其中市内四区由建设工程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市建设委员会、市检察院代表人联合签署,其余区、市也由相应法定代表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检察机关代表人共同签署。

  “守法责任书”分别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了特别“明示”,其中甲方责任为12项,乙方责任为8项,涉及可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各个环节,如建设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或者将工程肢解发包,如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等,凡违反了以上任何一条,均将受到包括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或者取消资质等方面的严惩,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本报记者樊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