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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按技拿钱
我市将在乡企中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05月09日 02:01]

郭光

本报讯根据国家劳动部、农业部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乡镇企业局日前做出决定,要在我市乡镇企业中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我市决定在全市乡镇企业中从事国家规定准入控制技术工种的职工,从2002年1月1日起,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职工,其用人单位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职业培训任务,并经考核鉴定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未参加培训考核和经考核鉴定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该技术工种工作。(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