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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不是“变卖家产”
[04月28日 01:45]

  本报综合消息财政部部长项怀诚26日指出,通过减持部分国有资产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案,政府部门已经研究了一段时间,目前正在履行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相信在不久后就将公布。

  项怀诚说,相当一段时期以来,很多人把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理解为国家发不起养老金了,所以要“变卖家产”来充抵。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这个误解源于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了解。

  实施国有股减持,客观上为国家提供了“套现”的可能,为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巨大缺口提供了现实的选择,但从深层次看,其目的远不在于国家谋求“套现”。

  国有股减持的目的究竟何在?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减持国有股的基本目的在于,实现“政企分开”,转变企业的运行机制,使它们能够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奠定必要的微观基础。实现“政企分开”一直是国企改革的一个基本问题,但受国有产权的制约,政府部门既是国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体,政企始终难以分开,而政企不分,企业运行机制就改不了,经济体制就不可能转变,市场经济新体制就难以建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经济调整战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性方针,国有股减持已是大势所趋。

  国研中心专家陈淮从更高层次指出,国有股减持的本质目的,是要在“充实社保基金”的题目下“套装”进改革的更大措施,冲破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些思想认识阻力和体制性障碍。其中,一是要彻底解决国有资产可以不可以“卖”的认识问题;二是要彻底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可交易、可流通。在这样一个目标下,最终要通过“变现”过程实现为可交易、可流通,不仅包括充实社保基金的部分,而且包括目前不规范的制度设计下不能流通的全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仅包括上市部分的国有资产,而且包括非上市部分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