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消息未经法律程序,凭一个《通知》就能涨价?日前,浙江金华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亮奇拍案而起,果断地向“浙江电信”说“不”。
2001年3月19日,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和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浙江省固定电话资费结构性调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全省的固定电话月租费分别调至五个档次,就金华市而言,除武义、磐安和浦江三县调至每月15元外,其它县市均为每月18元,自4月1日起执行。
一石激起千层浪!个人收入偏低的兰溪却与经济发达地区同一标准收取月租费18元(此前兰溪市固定电话月租费为12.9元),从而引起了兰溪市民的强烈反应。仅三天内就有50余人向兰溪工商局“96315”举报投诉中心投诉,金华市工商局也接到不少投诉。
4月9日,严亮奇分别向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发出《法律建议函》,就省邮电局制定实施《通知》的程序“严重违法”一事,建议该局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亮奇说,不召开听证会就将电信资费调整,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省邮电管理局的《通知》在程序上存在法律问题,资费调整也缺乏透明度,严重地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另据记者从浙江省消协证实,省邮电管理局在制定《通知》时,没有召开过相应的听证会。
目前,已有北京等10个省市的一些消费者纷纷来电表示支持,有的还表达了捐款打“官司”的愿望。严亮奇律师表示,如有必要将诉诸法律,为消费者讨个公道。(仲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