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的司法解释将于3月10日公布实施。这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民事侵权行为造成自然人精神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规定,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人格权利遭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精神赔偿;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精神赔偿;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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