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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3月4日 3:15]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

  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我市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一)集中精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0件208人,比上年增长3.8%。立查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30件33人,是上年的3.3倍。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从查办的案件看:一是大案要案多。立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大要案118件(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11件),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62.1%,比上年增长49.4%。其中,立案金额10万元到50万元的重特大案件50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20件,100万元以上的11件。立查的崂山区粮食局原局长兼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孙维林涉嫌贪污557万元、挪用公款754万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220万元案;青岛市百货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马立民徇私舞弊造成亏损284万元、受贿15万元案;李沧区政协原副主席钟甫周受贿6.5万元、贪污2.1万元案;中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综合业务一科原副科长魏立宁贪污266万元案;省烟草公司驻青岛卷烟厂调拨供应站财务处原出纳曲文琦贪污46.5万元、挪用公款675.5万元案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二是窝案串案多。立查59件69人,占立案数的31%。分别在医药系统立查了17人吃药品“回扣”46万元贿赂串案;在粮食系统立查了7人贪污、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窝案;在建筑系统立查了7人受贿、挪用公款40余万元窝案等。依法查办这些案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查办窝案串案的工作经验先后被省院、高检院推广。三是查处渎职犯罪工作有较大突破。共查处33名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纯洁了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维护了法制尊严。

  (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走私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黄赌毒”等专项斗争。2000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420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32人,比上年增长4.6%。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29件563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54件4975人,比上年增长8.7%。对一些重大有影响的严重刑事案件,做到适时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如办理王强杀人、强奸、抢劫案,由于提前工作,一天内批捕,一天内起诉。我们还积极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处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2198件;对不服审判机关正确的判决裁定,到检察机关申诉的2000多名案件当事人,我们坚持就案讲法,耐心疏导,教育其服判息诉。经扎实有效地工作,重复访比例同比下降55%。全市检察机关的控申工作得到高检院、省院的充分肯定,市院和5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我们还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较突出的问题,按照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三五”普法,以上法制课、开通13部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走访家庭、学校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强化诉讼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了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是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进行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47件,同比增加57%,公安机关已立案226件。立案监督工作得到省院、高检院的肯定。二是纠错补漏和纠正超期羁押,做到不枉不纵。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319人,不起诉117人;并追捕91人,追诉31人;对超期羁押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9件。三是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审判机关已改判3件。如市院办理的孙涛杀人案,审判时未依法通知被害人参加诉讼,一审轻判孙涛死缓,我们抗诉后改判死刑。四是对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五是对不服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依法立案489件,其中,提请省院抗诉122件,市院提出抗诉119件,同比增长59%;市院抗诉后,审判机关裁定再审86件,已改判39件,调解纠正14件,采纳检察意见12件。

  二、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斗争策略,把“办好案子、履行职责,服务大局”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努力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

  (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指示,积极寻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有效对策,在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拓宽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与金融、建筑、粮食、税务、医药等行业的60多家单位签定预防职务犯罪协议,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同16家大型国有企业召开了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理论研讨会,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给予好评,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落实市委领导的批示,我们组织专门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的意见》。

  (二)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抓案件质量不放松。把案件质量贯穿于初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每个环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在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度,在部分审查批捕、民行检察部门实行主诉(办)检察官办案制度,以制度保质量;多次组织不起诉案件听证、刑事申诉案件听证、民事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以公开求质量;在严格遵守办案期限的前提下,注意快查、快结、快诉,以效率促质量。全年立查的反贪案件已侦结185件,侦结率97.4%,已起诉147件;渎侦案件侦结率达到96.6%。办理的刑事案件质量也是好的。

  (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三、坚持素质强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素质树形象,抓制度促管理,抓办案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年来,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强化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开展“三讲”教育、警示教育、专项治理等活动,重点引导干警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理解,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培训中突出政治性、基础性、业务性、实用性,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三)加强监督制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监督干警的有效途径,实行关口前移。出台了《关于对主诉(办)检察官实行办案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非工作时间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等,实施“一案三卡”制度,抓好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等。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公正执法意识和检察形象意识。

  (四)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们坚持以创建“五好”检察院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为载体,强调各项工作高起点定位,争先创优,多出成绩,创造经验。市北区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市检察系统获青岛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行业,青岛市检察院被评为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都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其中控申检察、立案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已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最近,青岛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即墨市检察院、四方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的指示和决定,注意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处理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对于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立查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凡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履行法律程序。

  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既有数量上的不平衡,也有质量上的不平衡;有的干警办案水平、业务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个别干警还存在办案粗糙、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省院的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达到班子过硬、队伍过硬、案子过硬、工作过硬、形象过硬。一是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精力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同时,继续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二是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诉讼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四是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五是坚决执行市委指示和决定,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争取政府、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保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