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
2000年,我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讲”教育和接受人大评议为契机,严肃执法,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中院继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之后,2000年作为全省两个中级法院之一,再次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去年全市法院系统被评为青岛市创文明行业先进系统。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履行司法保障职责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4295件,审结97726件,结案率为103.6%(含旧存),结案诉讼标的额达119.04亿元,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履行了司法保障职责。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928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591名犯罪分子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及死刑的748人。在刑事审判中,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两级法院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走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共审结了这类案件142件,判处刑罚的有102人。如原胶州城市信用社主任高佩义犯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毒品犯罪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并诱发凶杀、抢劫等恶性犯罪。两级法院坚决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对毒品犯罪分子严惩不贷。一年来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2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8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14人。去年7月14日,中院与市南、市北、四方法院联合召开了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对8案20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大毒犯杜燕玲被执行死刑。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不枉不纵,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公开宣判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先后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各类稿件3112篇,召开公判大会20多场次,旁听群众达8万多人;结合审判实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情况信息380多件次,为领导决策、完善立法和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3476人,促进了对罪犯的改造。特别是在全市法院普遍设立了“少年刑事审判庭”,加强了对少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
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去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6421件,审结17793件,结案率为108.4%。通过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运用法律手段,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充分发挥了经济审判的职能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4748件,审结35595件,结案率为102.4%。在民事审判中,重点抓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债务等案件的审理。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775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0.3%;债务案件1725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48.5%;房地产案件184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5.2%。市中院提出的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审理意见,被最高法院采纳,颁发为司法解释;为大力支持国防建设和促进双拥工作,两级法院都在立案庭设立了“涉军案件法庭”,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全市法院的法律拥军经验受到省委、济南军区、总政治部和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赞扬,中央、省市及军队有关领导专门为此作了重要批示。最高法院、总政治部于今年1月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两级法院还注重审理好精神损害赔偿、涉外劳资纠纷、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民事案件,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稳定。
行政审判是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两级法院依法积极受案、公正裁判。一年来,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77件,审结760件,结案率为97.8%。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25件,占结案数的42.8%;判决撤消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91件,占结案数的12%;移送及其它处理的344件,占结案数的45.2%。此外,还办理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2455件,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发挥了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同时,两级法院还积极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共对1134起案件的当事人免、缓、减交诉讼费1368.6万元,确保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帮助他们伸张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执法与注重社会效果相结合,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2428件,执结31033件,结案率为95.7%,结案标的额达48.1亿元,结案率和结案标的额在全省法院名列第一。去年5月23日,中院召开了清理积案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清理积案工作,认真解决案件超审限的问题。截止到去年十月底,全市法院上报的各类积案15883件,已经全部清理办结完毕。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从大局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执行方法和途径,采取“蓄水养鱼”、与市政府建立协调联系制度等方法,追求最佳社会效果,既保护了债权人利益,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困难,保证了一批大型企业特别是特困企业改制、脱困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在执行几个国有大公司的案件中,与政府密切配合,采取协调的方法,最终实现“债转股”,总金额达17亿元人民币。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做法,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了两次经验介绍,受到广泛好评。
二、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中院每年都要举办院长读书班,组织全市12个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党组成员及中院庭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去年六月举办的全市法院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读书班,用“三个代表”衡量法院工作,探讨法院工作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大家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自觉性,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全市法院去年有134名干警立功,有一人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在抓好以业大培训为主的基础上,与山东大学合办了“大专升本科班”,与北京大学联办了民法研究生课程班,努力提高干警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95.2%。
反腐倡廉,事关国家的生死存亡。对此,中院党组始终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院党组坚持每月一次廉政建设状况分析会,每季度向全院干警通报一次廉政建设情况。去年先后有三名基层法院院长及一名中院业务庭领导检讨了责任;中院一名主审法官因违纪被撤销主审法官资格,调离审判岗位;中院还成立了违纪线索快速查处小组,对违法乱纪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先后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三名基层法院干警,及时交由纪检检察部门处理。中院作为全国法院十三个先进典型之一,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法院首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三、深化法院改革,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努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去年,中院在推行“主审法官制”改革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全市法院进行了以“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通过“精选法官、清晰责权、理顺关系”,有效地解决了审判权的行政化运行问题;有效地解决了审判人员层次不清,人人都可办案的问题;有效地解决了权力与责任不相统一的问题,促使分管院长和庭长走上审判第一线,推进了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同时,中院还进行了以程序公开公正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统一立案,建立排期开庭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庭前程序制度;实行规范开庭,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诉辩式审判,建立新的庭审制度。
青岛中院的改革,为全国法院的改革作了有益的探索。两年多来,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召开的会议上多次作过经验介绍。特别是在海口召开的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和北京二十一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上,中院的改革模式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去年五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民主与法制社联手,组织了北京部分高校和社科院法学所的知名专家学者来中院专题座谈论证,对我们的司法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是健全完善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中院制订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原则及处理程序,并直接与奖惩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去年,两级法院对41起41名错案责任人追究了责任。中院还分别成立了由资深法官组成的民事、经济两个督导组,专门负责管理法官的业务档案,对法官进行业绩考评,抽查法官所办结的案件,从实体法运用、诉讼程序操作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同时,抓好再审和抗诉案件的审理。去年,共审理再审案件863件,改判166件;审理抗诉案件127件,改判14件。纠正了执法中的偏差,保证了裁判公正。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在法庭上设立“旁听席”和“监督席”,积极办复人大代表的建议,全方位地接受人大监督。去年中院党组成员分头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还坚持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和“公开接访”制度,群众越级和重复上访率逐年下降。去年中院共受理来信来访2891件次,同比下降22.6%。中院的信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和省高院的表彰,去年被评为“文明窗口单位”和“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还通过公开审判、接受采访、案件审理排期公示和预告、转播开庭实况等形式,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是以人大评议法院为契机,积极接受监督。去年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市中院工作进行了评议。通过评议,既肯定了法院工作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针对自查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中院按照“未评先改、以改迎评,边评边改,重在整改”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狠抓薄弱环节,围绕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这个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四、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锲而不舍地追求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应当成为新世纪人民法官最崇高的职责。回顾总结2000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个别单位抓队伍建设的力度不大,措施不力,以至发生严重损害法院形象的人和事;个别单位和干警执行制度不坚决,存有执法的随意性;仍有个别案件裁判不公,“关系案”、“人情案”仍没有完全杜绝;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生硬,引起当事人不满;部分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审判工作的要求尚有距离,有的不能准确适用法律独立办案,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不高;中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尚缺乏力度,干部协管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漏洞;执法环境不尽人意等等。
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法院机构酝酿重大改革的一年。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的要求,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坚持严肃执法,公正办案,切实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为我市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全市法院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继续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和走私贩私、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重点审理好国有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重点审理好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重点审理好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制裁各种违法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防范金融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现良好的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审判处理好各类民事案件。特别是要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宅基、相邻关系,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以及新时期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生活消费、环境保护等新型案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二是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大法院改革力度。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管理与监督有机结合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年内全市法院要调整审判机构,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体系,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为力克“执行难”,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和启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全市法院年内都要成立执行局。
要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我们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要结合新的形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启发、鼓励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有诉必理,有难必帮,树立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形象;
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教育、强管理、重监督,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大力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轮训、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研讨会和选送干警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按照选拔干部的程序办事,大胆培养选拔德、能、勤、绩突出的人才。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党委,调整充实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