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读一首美国后现代主义诗人雷克斯罗斯写的名为《山村》的诗:
野花野花/长在古老的庙宇/石阶上。太阳落到/青山之间。燕子/昔日在王府/画栋下筑巢/今晚却飞到/伐木匠和石匠家里
比石阶古老得多/是这石墙/平垒的巨石/盖满青苔蕨草。要是你/悄悄走近,模仿住在这里的/树蛙的叫声,你可以跟它们/交谈终日。
熟悉中国古典诗词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出,这首诗的第一段显然是对刘禹锡的《乌衣巷》的英译:“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译文虽不甚精确,但大意是传达出来了。第二段是雷克斯罗斯自己的创作,但也只是由第一段引起的联想。整首诗的中国“味”使中国读者读来感到非常熟悉、亲切。的确,雷克斯罗斯对中国古代文化情有独钟,他给自己取了个中文名字,叫王红公。他在翻译介绍我国古典诗歌方面曾作出过卓越的贡献:1956年出版了《汉诗一百首》,1970年又出版了《续汉诗一百首》,1972年出版了《兰舟,中国女诗人诗选》,1979年又译出了《李清照诗全集》。他曾明确地提出美国新诗应当学习和借鉴中国古典诗词。
为什么西方后现代主义诗人对中国古典文化特别钟情呢?
这当然与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代背景分不开。二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人为过度发展的工业化导致了环境的污染,人与自然关系遭到了破坏,人性所遭受的机械文明的压抑也越来越严峻,不堪忍受,于是,后现代主义诗人便通过诗歌创作呼吁人们返回自然,学习中国古典诗歌和老庄哲学的精神和思想,以求达到重新与自然融合,与他人合作,与天地一体的境界。这种精神与现代主义诗歌所表现的人与自然的冲突、人际关系的冷漠正好相反,这体现了后工业化社会一部分人要求改善生存处境的强烈愿望。
美国诗人庞德是在诗歌领域从现代主义走向后现代主义的承上启下的人物,正是他的中国译诗首先为后现代主义诗人发现了中国。美国诗人斯奈德认为,“欧洲的农民巫术,孟加拉的祖教,英国的教友会,日本的立川流,中国的禅”连结在一起,组成了“伟大的亚文化……奥妙的精神与肉体爱的幻象”。他认为他自己最好的诗《松树的树冠》,就是以苏轼的七绝《春夜》为师:“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他写道:“蓝色的夜/有霜雾,天空中/明月朗照。/松树的树冠/变成霜一般蓝,淡淡地/没入天空,霜,星光。/靴子的吱嘎声。/兔的足迹,鹿的足迹。/我们知道什么。”这首诗以明月、蓝天、霜雾、星光、松树、鹿图的足迹组成了一幅静穆的画,意境深远。最后诗人面对自然的美丽神秘,不禁感慨万千:现代人还知道什么呢?现代人除了物欲横流外,似乎什么也不知道了。整首诗颇有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
这种中国韵味和色彩也体现在其他许多后现代主义诗人的创作中。譬如,他们有的诗歌,显示出陶渊明式的人与自然同一的境界,如布莱的《菊》;有的呈现笔法简洁、意蕴深远的山水画面,如克里利的《拉尔夫旅馆》;有的阐发中国诗哲的远见卓识,如斯奈德的《斧柄》;有的甚至套用中国文字的句法章法。当然,还有的诗人在诗中直接引用毛泽东的革命语录“曙光就在前头,我们应当努力”,如奥尔森的《翠鸟》;而弗雷德里克·摩根的诗集《变易书》干脆直接套用中国古老的《易经》。
望着窗外飘飘扬扬的雪花,读着有中国“味”的西方后现代主义诗歌,感受着强烈的西方物质文化的冲击,这个世界真的越来越使人感到困惑,也越来越引发人们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