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青岛市2001年市本级预算,批准青岛市财政局局长邢厚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青岛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为完成200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01年的预算任务,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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