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钟锡常,日前对春运涨价情况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认为乘客告状是“误会”了收费情况。
钟锡常说,按规定,目前汽车站即使在平时,也可根据客源情况,按照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即基价上浮30%、下浮不限,由企业自行定价。由于部分线路平时客源不足,其票价往往低于政府指导价。今年进入春运后,该站是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到位的基准价和上浮100%的票价。钟锡常说,以佛山开往潮州的卧铺车为例,平时由于客流少,因此实行优惠价,票价85元,而实际上这条线路到位的票价是172元(含政策允许上浮的30%价格)。春运期间按执行到位的票价和基准价上浮100%来算,佛山至潮州的卧铺车的全程票价应是238.91元。因此汽车站收取239元完全符合规定。
对钟锡常的解释,李劲松反驳说,他状告汽运公司票价上浮并不是告该公司违反省物价局的规定乱涨价,他告状的目的是质疑公共运输部门这种春运期间利用优势从交易对方身上牟取暴利行为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据悉,李劲松已于2月17日向广东省物价局寄交了书面咨询函。
李劲松认为,按规定,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的价格前,应当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果广东省物价局没就春运涨价举行听证会,那么有关规定就是违法制定出来的,是无效的。而佛山汽车站以省物价局的有关无效错误规定所作出的行为,肯定也是理应纠正的不合法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