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位家长因孩子燃放鞭炮,昨天到警方缴了罚款。
除夕夜,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金坛支路电缆厂宿舍内,查获两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中学生。当时这两名15岁的中学生,燃放鞭炮正在兴头上,民警当场制止了两人的行为,没收了两人剩余的爆竹,并对其家长分别处以200元和300元的罚款。
据介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燃放鞭炮,公安机关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令家长对其严加看管。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且无经济来源的,对其处以罚款,罚款金由其监护人向公安机关缴纳。年满18周岁的燃放者,按规定处罚。(记者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