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1.gif (4197 bytes)ico2.gif (2549 bytes)

2001年1月7日星期

ico3.gif (615 bytes) internal1.gif (155 bytes) |首页
| 即时 | 要闻 | 本市 | 百姓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文娱 | 情感 | 社会 | 图片 |
首页>>新闻网>>国内新闻
 
浙江一银行职员
利用电脑“洗钱”被判无期徒刑
(1/7 7:44)
新华社杭州1月6日电浙江人方勇利用银行电脑,数次侵吞公款,数额达到141万余元。日前他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7岁的方勇,原系交通银行宁波支行会计科记账员,工作期间曾经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因无力归还,遂产生侵吞公款外逃的歹念。1990年5月至8月三个月时间内,方勇利用担任电脑记账员的职务之便,在银行电脑上多次采用凭空划账、私刻印鉴伪造票据、盗用他人账户、转账套现、伪造分户账等卑劣手段侵吞公款。由于他伪造巧妙,从而造成银企对账虚平,掩盖了真相。同年8月4日,方勇偷越国境,畏罪潜逃至加拿大。

  案发后,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对此案十分关注。1990年12月,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后又多次专函致加拿大、香港等地警方,要求全力协助缉捕方勇。去年1月,方勇被加拿大法院以非法居留罪判决驱逐出境。并于同月7日移交中国司法机关,同日被宁波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去年6月8日,方勇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但鉴于方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二审改判方勇终身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连接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TEL:(0532)2865859       Email:webmaster@qingda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