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07月27日07时30分许,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9xxH9的小型客车,沿和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和源路与丰年路路口时,与行人王某军步行通过人行横道发生事故,致王某军受伤。
王某军被撞后立即前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检查后发现王某军脊柱胸腰段未见明显后凸畸形,腰背部局部压痛,稍有叩痛,以腰2椎体处为著腰椎活动受限,最终确诊腰椎压缩性骨折(L2)以及腰背部挫伤。由于王某军家庭困难暂时无法拿出高额的医疗费用于是联系办案民警寻求帮助。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此情况后,秉着切实为群众解决现实困难的宗旨,提出启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方案,协助家属申请救助基金约共5万余元,解决了家属经济上的沉重负担,没有了后顾之忧,有效保障了的伤情能够得到更好的救治。
高新交警温馨提醒,你走我走大家走,安全意识心中有;你让我让大家让,安全行路有保障。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