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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警方提醒:种罂粟,吃“苦果”

2020-04-23 07:15 来源:即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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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四月,飘香四溢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

警察蜀黍们的身影

也开始出现在田间地头

天气这么好

你以为蜀黍们在踏青赏花?

NO,NO,NO!!!

蜀黍们在检查、销毁

罂粟花植株 

随着气温回暖,

罂粟即将进入开花期。  

即墨警方对非法种植罂粟行为坚决说不!

举报方式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举报电话:110

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举报!

即墨警方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拉网式”集中清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坚决将罂粟铲除在开花结果前。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的,应立即铲除!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可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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