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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部署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2020-04-10 10:15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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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30周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激励我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部省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社局部署开展我市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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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须为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驻青单位)中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

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在推荐范围。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推荐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推荐选拔数量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根据指标分配名额,2020年我市推荐1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

推荐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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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选拔专班,根据疫情防控态势酌情采用函评、通讯评审、会评等方式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涉密人员除外)名单、排序及《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等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公示或内部局域网公示等2种以上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各区市、各功能区在对推荐人选公示时要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税务、工商、应急管理、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市直部门推荐人选上报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组织评议推荐前统一征求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上报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报送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4月22日(周三)前将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高技能人才推荐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曲荣研、陈公

联系电话:0532-85911269、85912041

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1701房间、1602房间

电子邮箱:qdrsjzj@qd.shandong.cn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陈巍

联系电话:0532-85912319

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1705房间

电子邮箱:qdgjnrc@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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