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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2020-02-1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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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5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求,市南区政府制定了九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和经济稳定增长。具体如下:

一、扶持资金提速增效

市南区政府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为防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辖区企业和团队,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扶持资金审核拨付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首批拿出1.3亿元资金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财政局88727635、18816395032

发改局88729204、15806513856

科技局88729034、13583219587

商务局88729578、18853261002

卫健局88729767、18553272898

文旅局88729773、15192016688

地方金融监管局88729590、13730999118

二、狠抓援企稳岗落实

搭建网络用工招聘平台,多举措为企业招工引才,鼓励共享员工机制,企业互助共渡难关。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辖区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每介绍一名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1年内的职业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300元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期内,针对每名劳动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人社局68896008、18562672528

三、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利率优惠至每日0.5‰标准执行,期限最长可达15天。组织辖区银行开通金融服务快速通道,随时为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办理清算结付等服务,对紧急事项提供24小时加急服务。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地方金融监管局88729590、13730999118

四、鼓励减免物业租金

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率先减免物业租金,对在软件园和动漫园两园区内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企业和新入驻企业经过复工复产备案的免收2020年2、3月份房租,4、5月份房租减半。鼓励辖区其他物业业主主动减免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租金,助力企业更好地发展,对于减免租金的业主,政府视情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支持。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青岛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88728590、13280862520

青岛惠谷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81707222、13864858238

五、加大防控物资支持

搭建防控物资供应平台,整合物资采购渠道,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防控物资和设备支持。对因物资短缺影响复工复产的困难企业,根据企业需求给予一定的应急支持。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 88729113

六、畅通渠道保障供给

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对克服困难坚持营业,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用品的大型商超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依法登记保障供给的农贸市场视规模给予1—5万的奖励;对主动在辖区开展午餐集中配送的餐饮企业,且经相关部门提前备案公布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商务局88729578、18853261002

市场监督管理局85757653、18816395095

七、鼓励企业项目攻关

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应急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给予国家、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南联系单位及电话:

科技局88729034、13583219587

八、支持企业防控技改

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产能,加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发改局88729204、15806513856

九、启动法律服务专线

为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免费提供应急公共法律咨询服务(咨询电话附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司法局88729282、15165226016

法律援助绿色通道83869148、18553267653

以上措施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南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司法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承担。措施落实的相关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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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复学服务组

2020年2月14日

市南区疫情防控惠企法律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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