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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免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

2020-01-16 11:23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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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表决,
批准王新建辞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王桂春辞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赵霞辞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王金庆辞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其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免去:
韩芳丽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崔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阳明程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侯希民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王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付本超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传毅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曲立力、刘书鸿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赵国滨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清霜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传毅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崔勇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侯勇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鲁统民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付本超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安江、王庆新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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