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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9-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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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市统筹、部门协同、区市共建、社会参与的总要求,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全国领先,一批具备青岛特色的智慧城市创新案例全面推广,全面提升了城市智慧城市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形成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时尚现代城市各领域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深化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宣传推介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我市将开展2019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青岛市信息化促进会、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创新发展中心、青岛市智慧城市产业(技术)联盟组织承办。本次活动将广泛发动进行网络投票并组织专业测评专家评审,分类选出典型案例奖项并评出活动组织奖项,还将发布活动情况通报、组织颁奖典礼,在全市掀起宣传推介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要恪守规则、团结协作、争创典型,共同开启青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深化和再次腾飞的新征程。

 

 

附件:1.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与原则

本次活动将广泛发动进行网络投票并组织专业测评专家评审,分类选出典型案例奖项并评出活动组织奖项,还将发布活动情况通报、组织颁奖典礼,在全市掀起宣传推介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要恪守规则、团结协作、争创典型,共同开启青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深化和再次腾飞的新征程。

二、评选范围与分类参考

参加评选的案例需为2019年8月30日前投入运营,运用信息通信技术为我市政府、企业、市民提供公众服务成效明显的智慧城市项目案例,包括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新形态(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城市、“5G+”、智慧城市等)的案例,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案例,信息化各种要素(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施网络安全保障、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的案例。有知识产权等争议的智慧城市项目、仅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内部信息工程项目,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案例评选按分类、分领域进行,分类、领域选择参考如下。

(一)城市运行类。包括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电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

(二)行业管理类。包括税务、海关、物价、外事、水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

(三)公共服务类。包括党建、统计、付费、气象、地震、公积金、广播电视、社会组织等领域。

(四)市民服务类。包括教育、民政、社区、物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居民服务等领域。

(五)企业服务类。包括融合型云服务、行业云服务、街区云服务、园区云服务等领域。

(六)产业发展类。包括制造业、农业、林业、金融、物流、商务、文化、旅游、体育、海洋发展等领域。

(七)信息基础类。包括信息网络、网络安全、信息资源、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领域。

(八)5G示范类。包括5G基础设置、5G商用、“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与渠道

参加评选需按流程申报,申报主体需为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由其中一方申报。申报主体需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在青岛纳税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同一申报主体,每个领域限申报2个案例;集团和其分公司按一个申报主体计算,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可分别计算申报主体。

本方案发布第二日起,申报主体可登陆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官(http://wisdom.qingdaonews.com)、微信公众号“信息青岛”,进行注册登记,在线填写《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下载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说明》签字盖章、拍照、上传等后,提交审核。

同时,在青岛新闻网开通“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栏目,申报主体和市民可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案例申报,以及参与网上投票、传播等后续行动。

四、案例审核与展示

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案例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12:00,以评选活动官网信息系统时间为准。在线申报内容填写和提交材料不完整、超过受理时限的不予审核。审核通过的案例,将在评选活动官网、微信公众号展示。

五、投票与评选

2019年11月1日起,市民通过申报渠道,登陆评选活动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24:00。鼓励依法依规传播、投票。严禁刷票行为。组委会办公室严密监管投票过程,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和纠正,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剔除票数特别少的案例(原则上剔除低于1000票的案例),提出进入后续评选环节的名录。

2019年11月16日起,组委会办公室邀请媒体代表进行媒体评测,邀请信息化专家进行专家评审,分别对入围案例逐一赋分;参照网上投票50%、媒体评测20%、专家评审30%的权重,统计各入围案例综合得分,分类提出候选典型案例名单。组委会参照候选名单研究确定表彰典型案例名单。

六、奖项与成果应用

评选活动设立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奖项、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组织奖奖项。典型案例奖项根据实际申报案例的分类、领域、数量进行调整,以最终公布的为准。优秀组织奖将按照推荐数量和获奖率各占50%权重进行计算,排出前五名提名优秀组织奖。对获奖案例、获奖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举办颁奖典礼,宣读通报表彰,颁发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和优秀组织奖证书、奖杯,并在媒体公开发布。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申报案例的知晓度,凡是申报并通过初步审核的案例,全部在活动官网、微信公众号展示,全部参与网上投票,全面(极低票案例除外)参与媒体评测、专家评审,并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与申报主体共同发动市民广泛在线参观、转发、宣传、推介;其中,获奖的典型案例,将汇编成册并录入青岛市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参加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跟踪报道、集中推介,特别优秀的还将推荐参加青岛智慧城市建设成就展、参加国内外智慧城市相关展会,视情组织现场交流会进行推广,组织相关考察团队、专业团体等前往参观、体验、学习,把青岛特色典型案例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七、注意事项

(一)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申报主体自愿参与,组委会办公室按照本方案和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公开案例相关内容,不承担保密义务。

(二)所有申报案例通过初步审核后将收到确认通知,获奖典型案例将收到获奖通知以及后续活动通知。

(三)评选活动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以评选活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评选活动相关规则由组委会最终解释。

 

评选活动咨询电话:13210086668,联系人:李滨;咨询电话:18663956505,联系人:赵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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