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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 监管出重拳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李德银 责任编辑:景虹 2019-04-24 08:00:00 字号:A- A+

本报4月22日讯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 《2018年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去年,针对机构自查情况,36家银保监局共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实施监管谈话46家次,发出监管函111份,实施行政处罚127家次、299人次。

从银保监会通报的情况来看,人身险公司业务渠道方面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套取费用进行利益输送;上浮费率缺乏合理依据;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落实不力;部分机构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扰乱市场秩序。

检查发现,人身险公司在销售方面存在七大问题。一是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进行片面比较,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收益。二是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用语混淆经营主体,将保险产品混同为理财或其他金融产品。三是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将部分健康险产品以“超级社保”“超级医保”等名义包装。四是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炒作停售、限售信息,曲解监管政策。五是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给予客户保单以外的利益。六是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诱导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申请部分领取或退保已有保单,继续投保其他产品以完成自身业绩考核。七是其他问题,比如,民生人寿十堰中心支公司多份新型保险产品保单存在未按要求抄写风险提示用语问题。

《通报》指出,部分险企产品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个别产品涉嫌“长险短做”;个别产品保单贷款超监管规定比例;个别机构通过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对于上述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的主体责任,针对通报中的典型问题,对照自身查缺补漏,抓好整改。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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