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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过节 李沧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查禁放“开门鞭”

2019-02-11 13:07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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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王方照)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不少商户也开门营业。为图吉利,有商户会选择燃放“开门鞭”,然而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以外的区域,只有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李沧综合行政执法局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涉及城管执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作、发放《致全区市民的一封信》10000份,加强日常巡查,增派力量严查占路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对经批准的临时售卖点,实行定人定岗网格化管理,依法严查超出经营区域范围的售卖行为;同时对未经批准、擅自占路售卖行为,坚决取缔,并按照《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严厉处罚。

在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方面,联合公安、安监、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重点对广场、车站、写字楼、物业小区等商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着力加大巡查盯防力度,坚决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全力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仅11日上午就劝导、查处节后“开门鞭”5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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