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见行动 城市换新颜

2018-06-07 10:07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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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执行;1月10日《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正式执行……这些新法规成为青岛城市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规。对推进“美丽青岛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为城管执法部门在市容市貌治理和环境卫生提升的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长途站打造示范路段 

上午8点,市北兴隆路街道城管中队队长王勇和两名执法队员开车从中队出发,开始了一天的路上巡查。“位于杭州路和温州路交会处的青岛长途汽车站,是进出青岛的重要窗口之一,也是我们中队的重点管理区域,这里的门头牌匾提升示范路段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王勇告诉记者,“美丽青岛”行动以来,他们对辖区广告牌匾集中整治,为提升青岛长途汽车站周边环境,他们还将杭州路南段确定为门头牌匾提升示范段。记者在杭州路1号附近路段看到,这里路边商铺密集,所有门头牌匾经过统一装修整洁一新。这些门头牌匾虽然高度规格统一,但每个商家的门头各具特色,无论从颜色、字体、设计样式都没有雷同,从远处就能清晰分辨出各家商铺的经营特点。“门头牌匾不应千人一面,统一中还得保持各自的特色。”王勇说,在拆除不规范门头牌匾的同时,他们按“一店一标准”原则,征求了每个商家的意见,有企业色的保留原有企业色,没有企业色的,尽量按照商家喜好的颜色设计样式。 

监督排查业户燃气安全 

“这个煤气罐还没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今天赶紧装上,明天我还来检查。”中午11时,王勇在一家拉面馆的后厨例行检查,提醒店主尽快在煤气灶连接的煤气罐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近段时期,我们的工作重点较之前有所调整。”王勇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的“雷霆行动”中,他们重点对违法建筑和占路经营予以整治清理,到目前为止,占路经营已经销声匿迹,违法建筑也得到清理和控制,目前的工作侧重在铁路沿线市容环境整治和临街店面私自粘贴在窗户上的窗花。此外,餐饮店铺内使用的煤气罐安全也是城管执法的工作重点。执法人员要对辖区所有业户使用的煤气罐拉网排查,查处不合格罐体的同时,提醒业户在每个煤气罐上安装止逆阀和报警器。

加班查处露天卡拉ok 

“今晚10点前后一定要到海云广场再巡查一圈,防止近期取缔的露天卡拉ok回潮。”王勇告诉记者,他们中队按照辖区网格划分,上班最早的是负责宣化路市场周边网格的队员,一般要清晨6点半;而负责海云广场网格区域的队员,要在晚上10点之后才能下班。据介绍,宣化路周边占路早市于今年上半年取缔关停,所有摊贩分散到附近的正规农贸市场经营,为防止有商贩清晨占路经营,城管队员每天一早就要上路巡查。前段时间,有市民反映海云广场每到深夜就有经营露天卡拉ok的摊贩,以每首歌2元的价格招揽生意,嘈杂的音乐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当执法人员前去取缔时,这些摊贩都辩称自己是自娱自乐,不存在经营行为。为取得执法依据,王勇穿上便装,带着执法记录仪,拍下其夜晚经营收费的证据。在视频证据面前,4个露天卡拉ok摊主只得接受处罚。入夏的海云广场纳凉市民众多,为防止露天卡拉ok回潮,城管队员增加夜间巡查,确保该区域没有噪声扰民。 

【成果】

关键词:美丽青岛 

违法占路不听劝一律取缔 

结合今年执行的《条例》,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美丽青岛”行动工作部署,突出严格执法和严管重罚,做到“三个加大”:一是着力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路经营、跨门经营和无照商贩的执法治理力度,严格实施“两齐一入”标准,即商铺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对违反法规、屡治不改的,一律清理取缔、顶格处罚。二是着力加大对乱贴乱画广告的执法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两清一色”要求,即对各类广告、窗花门贴、海报标语等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夜出晨清、随出随清,且涂刷整改要与原底色一致。三是着力加大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流浪犬的执法整治力度,确保交通枢纽周边区域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范围内无私设地桩地锁、擅自摆放废旧杂物占用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对未按规定登记犬只、办理犬牌犬证、束系牵引绳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规范,对流浪犬采取收容圈养措施。 

关键词:雷霆行动 

2600条道路整治完成 

为全力打造“洁序净美”城市环境,自2月8日至4月30日,青岛市范围开展市容秩序提升“雷霆行动”。此次行动,在巩固“大干100天”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青岛市2600条道路存在的占路经营(含乱堆乱放、露天烧烤、无照商贩)、摊点群、乱贴乱画、地桩地锁、犬只管理等整治任务。我市“雷霆行动”以来,按照所辖区域内无占路经营行为,和所有固定门店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无跨门经营、无乱堆乱放、无露天烧烤、无游商浮贩的标准。各区市针对重点区域和问题高发路段,实施不间断、常态化定点管理;对回潮问题、重点区域严管重罚。期间,市城管办专门建立了8个督查组,对市内6区不间断巡查。据统计,“雷霆行动”截至5月初,累计完成跨门占路经营整治5.1万处次,清理游商浮贩4.4万处次;整治集贸市场及周边冒市、规范便民摊点群6600处次;规范固定门店店外烧烤、清理非法野烧烤、野馄饨摊点3300处次;清理乱堆乱放1.3万处次,完成2600条道路的整治任务。 

关键词:挂牌督办 

首批挂牌督办137个问题 

“雷霆行动”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对整治中反复回潮的问题挂牌督办。其中,部分路段跨门占路经营等市民反映强烈,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137个问题,被列为首批挂牌督办内容,包括占路经营、乱贴乱画、地桩地锁等5个方面。整治占路经营要求规定,区域内无随意占路经营行为,所有固定门店全部达到“两齐一入”标准,执法部门对重点区域和问题高发区域,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和定人定岗值守,实施不间断、常态化管理。要使道路和公共场地以及居民小区内无地桩地锁,无放置其他障碍物占用公共区域现象。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城管执法部门会同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对道路以外公共场地以及居民小区内的地桩地锁全部进行清理;对所有公共区域放置的障碍物,视同乱堆乱放一律清理。 

新规1

今年1月1日《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执行 

乱收废弃物最高罚5万 

今年1月1日,《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成为青岛城市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规。对推进“美丽青岛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为青岛市容市貌治理和环境卫生提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坚持严管重罚,赋予执法部门更多的执法措施,对部分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其六十二条规定,对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非法倾倒废弃物情节严重、暴力阻碍查处违法建(构)筑物等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执法部门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后暴力阻碍拆除违法建设的个人,将受到失信惩戒。罚款金额方面,对擅自设立接收废弃物处理场且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市容管理规定更详细 

《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构)筑物;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和条幅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加强市容管理方面,《条例》对疏堵结合治理占路经营,严禁乱贴乱画行为,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合理设置桩杆、禁止设置亭体,禁止设置地桩地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规实行开出首例罚单 

2018年1月初,市北延安路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辖区例行巡查时,发现标山路人行道上堆放了大量砂石水泥等装修材料。该路段车流量较为密集,这些装修材料占用了人行道,过往行人只得从机动车道上绕行,导致道路上急刹车声不断,给行人和车辆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砂石水泥被风吹得到处都是,造成周边环境脏乱。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些堆放在人行道上的装修材料是一家公司内部施工堆放的,执法人员找到公司责任人,责令其自行整改清理。但执法人员隔日来此巡查发现,堆放在人行道上的装修材料根本没有清理。执法人员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违法当事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落实执行《条例》依法查处的“首案”并做出行政处罚的“第一单”。 

新规2 

今年1月10日《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正式执行 

28项行为列入失信惩戒 

我市今年1月10日印发执行 《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开展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丰富执法手段。使违法行为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城市管理中多发、疑难、久拖不决、难以根治和市民关切的问题。包括占路经营、露天烧烤、私搭乱建、毁绿种地,侵占物业公用部位、运输撒漏等11类、28项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侮辱殴打环卫工、非法倾倒废弃物、破坏古树名木等10类、14项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 

26个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者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26个部门对失信者联合惩戒。失信单位将被限制或者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享受的优惠政策将被停止,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也将不予批准。对于失信人将按照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予以进一步警示处理,最高可以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取消惩戒对象的政策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变更登记相关资质认证年审,并进一步纳入纳税和金融诚信管理。以此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违法当事人纳入失信惩戒 

对违反《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涉及其他方面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执法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严厉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涉案相关社会法人及自然人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执法部门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暂停其相关资质证书的办理,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依法依规对其资质作撤销或降级处理;依法对惩戒对象实施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和行业禁入、不予延续行政许可或者限制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等惩戒措施。据介绍,实行失信惩戒机制后,当执法人告知当事人失信严重后果后,大部分执法难题都得到解决。首席记者 赵健鹏 见习记者 王格格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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