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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政府:新注册总部企业最低补贴5000万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王涛 责任编辑:万璐 2018-04-19 09:00:00 字号:A- A+

记者昨天获悉,最新一次城阳区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新注册总部企业可以享受5000万元以上补贴,原有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4200万元补贴,部分条款奖励金额是市奖励金额的两倍。

企业

政府补贴力度全市较大

该意见涉及到的奖励金额,在青岛各区市总部经济政策中力度较大。在总部企业的扶持上,城阳区新引进且经认定的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不高于4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对注册资本金增资的,每次增资按照增资实缴额度的1%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100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山东100强”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总部企业,分别给予经营者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奖励。

新引进且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入驻人员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租赁期在3年以上,按入驻人员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实际自建、购置或租赁面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人才

子女教育医疗给予支持

总部园区新引进的在园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产生区级贡献的企业,当年每达到60家,由区财政给予园区运营方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总部园区和总部楼宇内新引进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意见”有效期内年产生贡献达到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当年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奖励。

人才扶持方面,除了享受政府规定的相关奖励外,对重点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培育优秀总部型企业家,优先安排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外出考察和学习培训,鼓励支持总部企业高管担任政府经济顾问或在群团组织兼职;全区重要会议邀请总部企业负责人参加,举办总部经济各类沙龙、观摩活动,开展企业间交流。

展望

3年内总部企业达100家

通过意见的实施,吸引中小企业总部、科创总部、外贸总部等区域性和职能型总部落户,培育一批优势本土总部企业,提升城阳总部经济发展能级,打造半岛最具活力的总部经济生态圈。根据计划,到2021年,城阳区总部企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总部载体建成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总部载体引进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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