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素芬,女,生于1970年4月。1995年开始从事居委会工作,自2013年12月任阳光丽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多年来,她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她是组织放心的“好书记”。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建立党委职责清单,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创新党群活动载体,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工作格局,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社区管理队伍,推动社区党组织规范有序运转。社区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社区、青岛市政务公开示范社区、青岛市环境友好社区等称号。她是群众满意的“好党员”。积极推行辖区网络化管理,将社区31个小区、160栋楼划分为100多个网格,配备网格员119名,制定网格员服务制度标准56项,有效畅通居民直接反映问题渠道。创新开展区域化党建活动,社区党委主动与辖区6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共建协作机制,累计开展共建活动10余次,逐步形成共抓党建、共促发展的共建共赢氛围。2017年,被推选为青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她是居民信赖的“好心人”。打造“温暖百姓”党建品牌,组织网格员定期走进社区群众,梳理汇总意见建议1000余条,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600多个。积极开展义工活动,成立社区党员“一缕阳光”义工队,组织义工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有效传播凝聚社区正能量。个人先后荣获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社区热心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