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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一策!崂山区打造有力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刘倩倩 2017-10-20 21:17:09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0月20日讯(见习记者 刘倩倩)打造招商高新产业政策高地,加速创新要素聚集。近日记者从崂山区获悉,崂山区即将实施《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的若干政策(试行)》,该政策作为崂山区产业扶持领域的总纲,明确了产业扶持资金的支持重点是金融、科技、总部、新兴产业、旅游健康等领域,配套制定了金融、虚拟现实、金融人才、招商中介等实施细则,形成一个政策、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和若干实施细则的“1+1+N”全方位政策体系,进而创新打造走在前列、政策有力、操作性强、切实可行、拉动力强、良性发展的产业扶持生态体系。

金家岭金融区 资料图

推动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18条

(一)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最高补助1.5亿元;跨省区域管辖金融机构补助500万元;山东省区域管辖机构补助300万元;银行市级分行补助100万元;保险、证券市级分公司补助50万元;期货市级分公司、期货及证券市级营业部、公募基金青岛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市级公司补助20万元;业务总部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按新增资本1%给予补助。

(三)新设立金融机构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购房金额10%给予补助;租赁办公用房前三年给予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

(四)新设立金融机构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企业及金融高端人才适当贡献补助。

(五)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和“买壳”上市企业最高补助700万元,并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情况给予适当贡献补助。

(六)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按再融资额0.3%补助。

(七)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18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到位资金0.45%给予补助。

(八)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在青岛蓝海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九)由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转到新三板挂牌或由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进入上市的企业,按补助标准予以补足。

(十)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持有者和法人限售股持有公司在崂山区解禁交易纳税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十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募集资金实缴情况给予50万元至1500万元的落户补助;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不超过资金募集规模的千分之一给予补助。

(十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崂山区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其资金规模最高按2%的比例给予补助。

(十三)新设立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在基金存续期内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购置办公用房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

(十五)类金融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金融科技企业和高端服务业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

(十六)对新引进的金融顶尖人才、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端人才提供具备居住基本条件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并享受连续三年全额租金补贴优惠政策;对新设立重点金融机构高管给予购房款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分别每月给予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

(十七)支持驻区高校、金融研究院所举办财富论坛等交流合作活动和新开展金融专业培训,每年合计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鼓励金融从业者开展金融创新研究,每年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十八)为金融高端人才生活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子女就学、户籍办理、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登山年卡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推动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12条

(一)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机构、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经崂山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拥有核心技术并配备核心研发团队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经评审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入驻崂山区政府确定的虚拟现实创新创业载体的上述机构同时可给予期限不超过五年的100%房租补贴。

(二)经崂山区政府批准建设的虚拟现实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50%给予建设单位补助。

(三)对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或研发机构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当年度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总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

(四)对在崂山区新注册的重点虚拟现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评审按其到位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

(五)对在崂山区政府确定的虚拟现实创新创业载体上新入驻的虚拟现实企业,经评审给予前两年100%房租补贴,后三年50%房租补贴;对产生的云服务租赁费用给予40%的补助,期限三年。

(六)崂山区内的虚拟现实企业每个会计年度虚拟现实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研发机构新引进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每月分别给予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

(八)经批准在崂山区注册开办的虚拟现实人才培训学院,所培训学员取得认定证书且与崂山区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期限三年。崂山区虚拟现实企业组织新录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虚拟现实岗前专业技能培训且取得认定证书的,按每人4500元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助。

(九)驻区高校、院所开设虚拟现实相关专业的,连续三年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用于设立虚拟现实奖学金。驻区高校、院所与国内外高等学校合作进行虚拟现实学历教育的,连续三年合计最高给予驻区高校或院所100万元奖励。

(十)依托国有平台公司,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适时成立1亿元的虚拟现实天使创投基金、5亿元的协同创新基金、30亿元的虚拟现实产业投资基金,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十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十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政府购买实际需求,加大教育培训、智慧旅游、全民健身、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智慧城市、应急救援、展示体验等方面虚拟现实产品与服务的采购力度。

金融人才奖励措施6条

充分发挥人才在金融发展和改革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对金融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视其所在企业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按照人才年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个人资金奖励。

(一)新注册企业人才奖励

对于在2017年1月1日后新注册、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就职的金融高端人才,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规模和个人年收入情况,五年内按照个人年收入的4%-18%给予个人资金奖励。

(二)存量企业人才奖励

对于在2017年1月1日前已注册、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就职的金融高端人才,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规模和个人年收入情况,按照年收入的3%-8%分档给予人才资金奖励。

(三)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加强金融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分类分批提供人才公寓,优先为金融高端人才解决住房问题。

(四)金融高端人才的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学区内推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五)为金融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在医疗服务、车辆购置、户籍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为金融高端人才免费办理崂山旅游风景区年卡(个人卡或家庭卡),丰富文体生活。

实施精准招商中介奖励措施4条

对第一时间提供有效信息,为推动项目落户做了大量工作并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非财政资金保障的社会团体、组织、个人,给予招商奖励。

(一)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中介进行奖励

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最具创新力50强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的,根据总部性质给予中介最高7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世界500强企业或全球最具创新力50强企业、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在我区投资设立机构的,根据机构性质给予中介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引进其他总部类项目的中介进行奖励

引进新注册的且在我区汇总纳税的总部企业或引进国内大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区域总部的,如引进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且落户1年内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引进企业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的10%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

(三)对引进外资项目的中介进行奖励

引进外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第1年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8‰给予中介奖励,第2年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7‰给予中介奖励,第3年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6‰给予中介奖励。

(四)对引进金融、“5+1”新兴产业的中介进行奖励

对于新引进的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且落户1年内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引进企业的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的10%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

对于新引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及基金,募集资金投放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分别给予中介单个项目10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总规模200亿的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设立崂山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崂山区产业投资领域,加快推进全区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设立金融、科技、文化、旅游健康、生物医药等多支子基金,至2022年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200亿元。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于区内初创期或早期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等形式鼓励其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基金公司将区外优质项目引入崂山区注册经营。

健全直接股权投资模式。完善相关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流程,对区内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以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在股权退出环节可采取政府适当让利模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总部经济、文化产业、微电子领域、商贸流通领域、旅游健康产业等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于近期发布,敬请期待。相关政策详细解读请咨询崂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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