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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 作者: 2017-04-24 15:18:28 字号:A- A+

    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抓队伍、强基础,重监管、严执法,推系统、重应用等工作任务,督导用人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着力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提升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

    一、着力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贯彻好,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真正建立起“党政同责、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2. 各地要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充实专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各区和乡镇街道建立独立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成市、区市、乡镇街道四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配置必要的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职业健康监管装备,使之具备基本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测能力。

    二、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3.在近年来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等9个指标进行科学评估,了解掌握全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现状,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治突出问题提供依据。

    三、全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4.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完善推动“双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应用,指导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分级上传工作,重点完成信息系统风险分级、一企一册、风险点统计、隐患点登记和纸质报告等工作,并抓好落实;10月份结合技术服务机构年底评估对“双体系”建设评估报告进行规范评比;11月份对各区市“双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突出重点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5.开展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专项核查。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和纠正漏报、瞒报、乱报等行为;对未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和督促其按照总局48号令要求,限时完成申报。每半年向各地人民政府通报辖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6. 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要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对查体异常职工及时调整岗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7. 做好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年度评估检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资质管理、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规范等情况,督促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建设和设备更新,指导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8.在 “一级平台、四级网络” 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病防治整体网络管理架构,实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培训考核、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监督执法、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监护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应用,注重各个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督促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登录信息,逐步实现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进一步研发系统功能作用,研发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考试系统,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实施远程培训考核。

    9.进一步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力度,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进行网上申报,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市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数突破7000家。

    六、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10.按照《山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督促两类企业对照国家标准,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治理。7-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监督执法检查,粉尘治理不落实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一律依法处罚;治理整改无望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1.对2016年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督查。组织职业健康监管力量和市职业病防治院有关医疗专家分析职业病患者患病原因,跟踪了解后期治疗效果,掌握我市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及时整改,该处罚的必须处罚。

    12.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的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粉尘、噪声及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七、加快技术服务和专家支撑体系建设

    13.继续强化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根据省局的部署安排,结合年度评估检查和日常检查,组织专家对我市15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度检测和评价报告进行抽检,促进执业水平的提高。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引导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协商自律模式,减少和避免恶性竞争,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作规范》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14.完善我市职业健康专家库。结合近年来专家使用情况,对我市职业健康专家库进行遴选补充,为职业健康监管提供现场执法检查、争议调查、事故查处等监管工作需要的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涵盖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各个行业领域,同时实现与安全生产技术资源共享。

    八、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有关措施要求

    15.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探索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监管模式。将开展 “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与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在职业病预防工作中形成合力,及时掌握新、改、扩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情况,及时跟踪监管。

    九、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力度

    16.结合国家和省局相关要求部署,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电视移动媒体宣传动漫、网络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强化职业病危害社会化宣传,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大力营造职业病防治“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舆论积极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

    十、初步建立一体化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1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借鉴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结合职业健康监管的特点,推进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一体化,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8.借鉴其他省市职业健康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建立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合作。由安监、卫计、人社、工会等部门组成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职业病防治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职业病防治有关工作,提出措施和对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互通工作信息,适时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形成职业病防治综合监管工作合力。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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