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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要有针对性 不能一刀切

来源:光明网 作者: 2017-03-09 19:39:39 字号:A- A+

  作者: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储殷

  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的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两会”召开期间,我国财政部部长肖捷关于“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相关问题的回答引起了中国社会大众广泛的关注。事实上,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学术界和社会上已经有过不少讨论,但长期以来关于改革的讨论多聚焦于“起征点”等技术性问题,而忽略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的讨论。此次肖捷部长在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案,总体设计、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考虑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应该说这样的一个回答,不仅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大突破,而且也表明了本届政府在推进改革的问题上“动真格”的决心。

个税改革要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存在着“征与减”两方面问题。其中,在征税的问题上,一方面,个人所得税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标准纳税而不是按照总收入纳税,一直是一个长期以来为人诟病的问题。同样是劳动所得,一次性收入多的纳税额明显高于收入少的,这也不符合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在互联网时代从事稳定工作、固定工作的人相对减少,从事兼职工作、不固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这种税负对于这类人群造成了巨大的不公平,同时也不利于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个人为单位,而忽略了家庭负担。在老龄化社会、二胎生育的大背景下,这不仅造成了税负形式公平而实质收入分化的后果,而且不利于国家鼓励人口生育与家庭养老政策的施行。

  在“减税”的问题上,减免“税负”既是社会公众的强烈呼吁,也是鼓励创新、供给侧改革的大势所趋,但如何减的公平、减出效率,却需要我们慎重思考。和征税一样,减税也不能实行简单的一刀切。而应该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而实行区别纳税政策,对于企业家、创新创业人员应该实行相应的减税标准,为他们减少财政负担,提供政策支持,对于那些“寄生性”而非“创造性”的富裕阶层,可以适当加大征税力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

  需要指出的是,出于吸引人才、促进富人回国纳税,扩大税基的目的,减税是必要的,但是对于人才的评价却应该是多元的。不能唯学历论,还是要看人才投身的领域,做出的社会贡献;不能唯财富论,还是要看因何而富。对于低收入人群、高负担人群,要实实在在的减税,从而减轻大众的负担、改善大众的生活。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的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的建设远未停止,扶贫的历史进程还任重道远,一些看起来较重的税负,目前其实仍然有其合理性。关键在于,要设置合理的税制,既要为那些纳税能力弱和积极创业、对社会贡献大的人松绑,又要充分发挥纳税调教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除此之外,税制改革时也应充分考虑到我国老龄化与人口生育政策改革的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鼓励生育。因此在个税改革方面也应该向这方面倾斜。不仅仅要对养老人群、二孩人群在征税方面进行减税,还需要在医疗、教育等家庭支出方面对他们进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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