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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发布会

来源: 作者: 2016-09-08 15:31:05 字号:A- A+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已经于8.31号印发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法制办党委书记、主任万振东同志,市法制办副主任蓝海华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解读意见的相关内容,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我们请万主任介绍一下关于加强法制政府意见的有关情况。

  万振东: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看到在座的各位有一些很熟悉,我在政府法治办之前在人大也是做新闻发言人工作,做了3年多,和咱们青岛、省内的有一些媒体有一些良好的工作关系,或者说已经成为同事了,我也希望大家以后对法治办的工作也给予像我支持那样给予更大的支持。

  2016年8月31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规划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把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解决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列入今年市委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去年市政府法制办即着手开展《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去年11月,分别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等单位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并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政府法制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中央纲要发布后,市政府法制办又结合纲要内容对《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2月,再次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驻青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征求了与会各单位的意见。5月,结合省纲要内容进行了完善,发送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会签,根据会签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意见》。6月24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意见》。8月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之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严格审核把关并逐级送签。8月31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了文件。

  二、《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时期。《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换挡提速的快车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央和省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纲要部署要求,出台我市《意见》,合理划分权力边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有利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青岛的重大任务。政府是法治建设、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占据重要分量,是关键环节,也是重大任务。出台我市《意见》,有利于推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青岛。

  第三,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高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着政府职能发挥。出台我市《意见》,有利于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同步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长远统筹谋划。在《意见》制定过程中,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要求,《意见》在结构上与中央和省纲要基本一致,每一部分都包括目标和措施;在内容上对上级部署要求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具体化、细化。二是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既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对未来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部署,在工作安排上体现全面、连贯。三是充分反映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经验和改革成果,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先行先试。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

  《意见》明确,建设法治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法治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和全过程,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为保证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意见》提出了几条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青岛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为引导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具体衡量法治政府是否基本建成,《意见》明确了七条衡量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制度建设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每方面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明确具体目标,提出了8项具体措施,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做了重点规范。

  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提出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等7项具体措施。

  在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方面,提出了7项具体措施,重点规范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内容。

  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从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明确具体目标,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等做了重点规范。

  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提出了8项具体措施,突出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对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提出了要求。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提出了4项具体措施,从用人导向、法治教育培训、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强化法治实践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和落实要求。

  《意见》最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主体,将意见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意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结合综合考核,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位朋友,法治政府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恳请大家深入宣传《意见》,推介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意见》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万主任的介绍,下面是提问时间。

  提问:您好,我是青岛晚报的记者,我比较关注法治政府方面的重大决策,在政府遇到重大问题的时候,怎么能够依法科学民主的做出决策?意见里面提出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蓝海华:做一个简要的解释,应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决策成为解决依法行政、解决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的源头性的问题,应该说这几年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以前存在着拍脑袋决策或者是有一些不当决策、违法决策的现象应该说是明显的减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当中,背景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决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现在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当中对依法决策的要求也提的越来越高。

  这次我们在纲要里面,就依法行政决策也提出了一些要求,重点是几方面,一个是要严格的、依法的按照决策程序提供决策。中央在纲要里面有一句话,要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走相关的程序,而且这个程序是刚性的约束,我们这一次在纲要里面提出来了,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严格执行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的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认真落实五大程序,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程序,这是经过近十多年来在依法行政过程当中实践总结出来的,这次中央把五大程序确定下来,这将是刚性约束,主要是重大行政决策不经过五个程序不得提交讨论。

  同时这里面重点要完善落实好合法性审查,把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到更高的层面,如果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是经过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全体会议或者是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同时也加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比如重大行政决策要建立后评估和纠错制度,跟踪了解决策执行条件和实效,及时调整决策内容,基本上就是五大程序。

  这五大程序在落实过程当中,当然还有具体的细节和事项都要落实,比如我们在这次纲要里面,关于五大程序我们提出了具体的一些想法,比如我们2016年底之前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比如公众参与,怎么参与?要搞听证,专家咨询论证,怎么论证?同时还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细化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风险评估规则和标准,这都要健全,这是一大方面,五大程序。

  第二,就是关于合法性审查要有重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个法律顾问制度分为内外两个层次,从外部来说就是采取分层次、分领域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市、区、镇三级的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大家知道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聘请了青岛市法律顾问,市直各单位、党政各部门去年就通过政府采购、政府招标的方式,各个部门都选聘了自己的法律顾问,这是从外部来说。

  第二层,从内部来说,加强与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自己的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建设,法制办就是政府内部的法律顾问,这样内外结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政府合同审查、突发性事件的积极作用。政府的行政决策里面最主要是要合法,法治政府建设就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要依法来解决,所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效率、正确率的重要的表现,这是第二个措施。

  第三,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这是在纲要关于加强内部监督里面讲的,要坚持有权必有责,不让监督的制度变成稻草人,建立健全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说应当及时做出决策久拖不决的方式,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就是今天提到的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我们采取的几大措施,谢谢。

  万振东:我再补充一件事,其中谈到法律顾问制度,我想对法律顾问制度再补充一个意思,请大家在宣传的时候,做一个我感觉是相对全面、相对准确的一个宣传,现在十八大四中全会及中央的纲要提出建立普遍的法律顾问制度,这是有一个前提,准确的叫法是党委政府要建立以党委政府的法制工作部门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这么一个法律顾问制度,什么意思?大家宣传的时候一定不要把法律顾问和律师挂钩,律师仅仅是法律顾问中的一部分,法律顾问是党委政府在法律方面的一个工作班子,这个包括党委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然后在这个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或者需要补充的情况下,或者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再聘请一部分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其中包括法律也包括咱们的院校的法学方面的专家,咱们社科机构方面的专家,甚至包括其他社会领域中的法律方面的专家,这些都是法律顾问,所以在宣传的时候,我想大家不要简单的一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聘请律师,不是这个意思,至少是不完整的,这是我补充的。

  提问:我是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中央省纲要和我市的意见都提出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我市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万振东:前一段青岛的媒体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效果非常好,前一段时间蓝主任有相当一部分精力都在投入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也做了一些宣传方面的一些努力,我们和宣传部也有一个文件。

  蓝海华:关于加大法治政府宣传,这也是纲要本身的内容之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当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身就是建设需要,近年来我们法制办作为组织、统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主管部门,我们特别注重和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的纲要出台以后,今年重点在宣传上做了这么几件事。

  第一,我们今年3月我们和党委汇报,市委宣传部和法制办联合引发了关于在全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今后这五年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说到底还是通过在座的各位利用各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的宣传法治政府的建设的目标、工作的部署、先进的经验和典型的做法,在这之后我们今年重点做了这么几项工作。

  一个是在青岛市今年年初两会期间我们邀请部分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门接受青岛日报和青岛电视台的专访,就法治政府建设发表了意见,这次活动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因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是我们在有关媒体开设了宣传专栏,在青岛日报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专栏,定期报道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和成效,在青岛电视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栏目,我们一共用了十期,每期包括一个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这也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对推进区市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引导作用,各个区市都非常重视,分管领导都作充分的肯定,把一些想法、设想、具体的措施都进行了介绍。

  第三是我们在全市组织了十一场纲要的宣传活动,解读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们专门和市委宣传部制订了一个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的宣讲团,分别在市区和市直机关进行分享,主要是面向广大的机关、行政机关,这样提高大家对纲要的理解、把握,让大家能够把纲要的基本精神、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都能领会到位,严格按照纲要贯彻实施,保证我们这五年能够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我们的目标。

  第四,我们以大专院校合作编印了刊物,这也是我们一个重要的倡导,我们原来有一个依法行政刊物,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调整为法治政府建设刊物,这也是在全国法治政府机构第一家,这是法制机构第一个举措,受到了院校的大力支持。

  第五,我们丰富了法治政府宣传的载体,设立了法治政府建设专报,这是专门给市政府领导和市委领导报告的有关重大政策变化、重大行政案例、重大转型的一个专报,改版青岛法制网站,在青岛政务网开展了法制之窗,及时宣传法治政府宣传、实践情况和理论研究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尤其是法治政府微信公众号开通以后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受众也比较多,也感谢各位的支持,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提问就到这里,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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