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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中开展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清理工作
拉网排查全面起底 依规依纪处分到位

来源:-- 2016-08-01 15:18:15 字号:TT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山东省于近期集中开展了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问题清理工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68人,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以上党纪政纪重处分2497人,包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106人。

    针对问题专题部署。山东省高度重视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问题清理工作,5月5日,省纪委召开公检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清理工作协调会,指出在案件移送过程中,有的随意性大,有的办理不及时,致使违法犯罪人员成为“狱中党员”;5月16日,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就做好清理和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月23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加大清理、处理力度,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及时、妥善、到位。

    全面细致摸清底数。该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整合资源,系统联动,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大起底”。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全省系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身份信息梳理甄别,属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程序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送人员名单,对涉及人员纪律处分情况逐人筛查,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进一步掌握处分落实情况;未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完善相关信息,逐人建立台账,逐级汇总上报。

    反复核实逐案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初步清理基础上,督促协调公检法机关尽快移送相关司法文书,对人员身份、党组织关系、判决生效情况等进一步审核,做到一个数字对应一个人,一个人对应一套案卷,确保数字准、情况明。经省市县三级、六轮反馈核实,全省共清理出已受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504人,其中党员4243人、国家工作人员1790人,涉及副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15人、乡科级203人、一般干部715人、其他人员3569人。

    严格程序处分到位。在清理工作中,山东省严格履行处分程序,严格把握政策依据,确保依规依纪处分到位。对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能够根据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作出处分人员,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按程序罢免“两代表一委员”资格,避免片面追求进度、简化工作程序。全省共清查此类人员2181人,已全部处分到位,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2119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38人。对已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重点核查违法事实中的违纪情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妥善处理。全省共清查此类人员2323人,已处理2318人,其中重处分378人、轻处分1509人、组织处理140人、了结291人。(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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