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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第二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015-04-07 12:34:43 青岛日报

    昨日,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 《关于印发第二批<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的通知》,出台了我市第二批《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二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今年4月4日起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执行。

    此次公布第二批《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涉及 X线计算机体层(CT)检查、磁共振检查、超声诊断。与《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005版)》确定的价格水平相比,此次降低价格的项目178项,降低幅度为20%。其中,鞍区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由每次200元降至160元,眼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由每次300元降至240元,颅脑磁共振成像每次由350元降至280元,头颅非增强磁共振动脉血管成像每次由550元降至440元,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每次由130元降至104元。

    同时,鉴于目前各医疗机构在 X线计算机体层(CT)检查中,往往一并收取CT使用螺旋扫描费用,增加患者负担的情况,此次取消了CT使用螺旋扫描价格,这样做既可以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进一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政策规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第二批《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后,医保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同步调整。市物价局等部门要求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价格对接、报销联网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监制单位等内容。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稳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接工作,加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患者个人自负部分的降价力度,切实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秩序。

    据了解,近期,我市还拟再出台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患者个人负担的项目作出降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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