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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法院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作者: 2015-01-21 16:32:21 字号:A- A+

    1月19日,笔者从平坝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荣获“2012年至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11年获得“2009年至2011年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次婵连该项表彰。

    据了解,近年来,平坝县法院高度重视队伍政治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走“文化兴院、文明司法”的创建道路,将法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印发一批相关的制度文件,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日常工作精心部署,有序开展。以志愿公益活动、法律道德讲堂、读书讲演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重大节日纪念、革命传统教育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密切服务群众,强化文明司法。该院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便民举措,完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乡镇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等服务窗口,建立片区法官联系制度,强化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涌现出一大批调解能手和乡土法官,全力实现案结事好的办案效果。

    工作机制健全,管理科学人性。该院对年度工作安排或重要事项议定都以专门性调研为基础,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工作开展的实效性,体现管理的人性化和制度的文明性。(肖树平 李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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