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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审批改革成效显著
2014-08-12 10:54:44 青岛日报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正式启用以来,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拓创新、稳步推进,主要取得了实现集中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集中审批。审批部门、人员、事项集中入驻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审批环节,推动审批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目前共有45个部门(单位)入驻,能够办理审批事项270项,监督服务事项207项,集合了大部分具有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

    大幅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先后多轮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68项减为310项,共精简158项,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行政审批方式不断创新。针对企业登记注册、建设项目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审批领域,实施了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在全国首创 “容缺受理”工作模式,目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了重点项目审批绿色快速通道,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建设项目统一收发件、严控两头制度,以及设置涉海事务集中审批服务窗口等措施,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亮点一: 从“一站式”到“一窗式”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启用后,市审批办就推行了企业登记注册(无前置许可)“一站式”联合办理。之后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同时受理、联合审批、统一发证”的工作流程,设立联合办理窗口,实现了企业登记注册(无前置许可)“一窗式”联合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涉及的工商、公安、质监、税务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网上流转和信息共享。“一站式”变成“一窗式”后,办理者不用一个窗口一个窗口地排队,办理时间比以前大大缩短。

    亮点二: 建设项目“联合”“控两头”

    2009年,市审批办即分步骤、分阶段对建设项目的用地、立项、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实现多部门联合办理,提高审批效率。

    2012年以来,市审批办将建设项目细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进一步优化了三类项目的审批流程。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统一收发件、纳入垄断性中介机构等创新措施的实施,都为建设项目快速审结节省了时间。市审批办还实行了“统一收、发件,严控两头”制度,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个人因素对审批进度的影响大大减小。

    亮点三: 11个部门联合验收项目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将原来“各自为政”的专项竣工验收,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发放验收文件的验收方式。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公安消防局、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卫生局、人防办、气象局、邮政局、质监局、国土资源房管局……按照以前的专项验收,每次都顺利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最少需要验收11次。而现在,一次搞定。

    由于牵涉内容更多,联合验收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11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联合验收窗口,统一受理联合验收申请,各验收部门则向大厅派驻工作人员。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各部门验收人员会统一发车抵达,对项目主体进行现场验收,同时对申请材料现场审查。验收结束后,各部门当场提出验收意见和材料审查意见。

    亮点四: 容缺受理畅通“绿色通道”

    从2013年开始,青岛市尝试建立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对市重点项目审批试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企业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时,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审查。截至目前,已受理新浦路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市区重点建设项目136个。

    所谓容缺受理,就是改变以往材料不全不能审批的模式,申报单位只需提交几份关键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当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由各部门根据初步审查意见,按法定程序出具正式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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