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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拟推“公转商”贴息房贷
2014-05-23 10:44:22 青岛早报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郝亮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问政”栏目时表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制定基点是保障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适当向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予以倾斜。此外,我市在探索住房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并贴息。

    贷款要向首套房倾斜

    “近日,省里召开会议要求各市把公积金贷款发放重点,转移到支付首套房、小户型等基本住房需求上,为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便利。青岛是否执行?”对于网友的询问,郝亮回复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的基点是保障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公积金缴存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贷款政策的制定适当向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予以倾斜。目前对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对购买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对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按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对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暂停办理。

    另外,对于市民提及的当前公积金放款时间长的问题,郝亮表示,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对符合申贷条件且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审批,办妥抵押登记并取得抵押登记权证后,即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阶段。从贷款抵押权证制证时间至贷款资金发放的周期,一般情况下,大约在四个月左右,其中二手房贷款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之所以二手房时间相对较短,主要是因二手房买、卖方对资金到位时间的要求,充分考虑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在制定资金发放计划时向二手房贷款进行了倾斜。

    探索“公转商”贴息贷款

    另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贷款需求资金需求量大的城市,可实行存贷挂钩,按照国家规定探索住房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并贴息的办法。探索住房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并贴息,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政策方向,济南、青岛等公积金贷款需求较大的城市可研究实行这一办法。鉴于各地资金情况不同,省里暂时不出台统一规定,各市自行研究确定。

    对此,郝亮指出,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阶段正在开展 “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一步,将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视情况适时推出。

    根据已实施了“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的杭州市等城市的做法,该政策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额度,先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在公积金资金紧张情况下的一种变通。对使用公积金购房的购房者来说,“公转商”贴息贷款有助于在不增加借款人利息负担和等候时间的情况下,通过银行满足个人住房消费的需要。对公积金管理部门来说,“公转商”贴息贷款可借助商业银行资金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贷款需求,防止出现停贷、断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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