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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保障专题网谈实录(图)

来源: 2013-09-05 17:28:11

   

    yiran 你好,请问:

    1、近期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2、听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要调整,是真的吗?调整的话,会怎样调整?

    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整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公积金的管理运作部门,会根据我市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业务政策调整建议,提报管理委员会审议。请您密切关注。

    边路快马 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么?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您对照以上条件,如符合条件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留言板 请问领导,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房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目前我市限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商品房贷款政策一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5年期以内的年利率为4%,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4.5%。

    留言板 一、最近有传言说海底隧道要取消收费,是真的么?

    二、跨海大桥收费太高,能否减免?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政府部门职能分工,高速公路收费的职责属于物价部门,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物价局反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0532sea 领导你好我是株洲路一家大型合资通讯企业员工,公司今年扣缴公积金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前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奖金),请问是否应补缴以前年度的公积金差额,应补缴几年的公积金差额?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可以补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就职的单位未按规定给您缴存公积金,您可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如您还有何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0532-83096732电话咨询。

    留言板 东李世博园片区山水雅居房产证至今7,8年了还没下来,请问什么时间能办下证来?该小区入住率也不低,至今还未供暖,眼看冬季就要到来,今冬能不能通上暖气,让老百姓过个温暖的冬天?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山水雅居项目属李沧东部违法建筑范围内,该项目现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暂不符合登记办证条件,具体建设手续补办进度请您与建房单位联系。同时建议您今后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售房单位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您所购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请您千万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对于该小区供暖问题,建议您向李沧区政府反映,争取早日解决。

    留言板 我想问一下,家里装修房屋,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嘉宾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房屋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留言板 嘉宾们,好!按照现有的申购标准,绝大多数家庭是无力承担全款购房的,但是他们当中相当一部人也无法贷款,为什么不能让这些申购人的亲属为其贷款吗?每次申购上又放弃的,基本是这种情况!住有所居就这么难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贷款问题属于金融部门的职责范围,我们也将积极向金融部门反映您的问题,建议您也向金融部门咨询相关贷款政策!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木子哥 领导好 普通公寓房(土地使用证是70年)购买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普通公寓房后是否能把公积金提出来呢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如果您购买的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申贷条件,且该项目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领导你好!第一次房改时,我们没分到公房的教师,政府答应要给住房一次性补贴以示公平。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原四方区的小学教师,住房一次性补贴到现在还没到手。请问:这是不是政府失信?什么时间可以发给我们?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1998〕210号)及《青岛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1号)“凡在市级及市内四区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干部职工没有住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均应享受住房补贴”的规定,按照同级财政负担的原则,您所在单位系市北区区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而区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住房补贴计发工作按规定应按照市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政策执行。经了解,目前市北区区级拨款单位尚未启动住房补贴计发工作。因此,您的住房补贴计发事宜可直接咨询市北区政府。

    青岛红红 福临万家265号经济适用房已经交房一年了,请问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李沧区青山路265号福临万家项目由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晟业公司联系,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待开发企业完善补交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抓紧为其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我局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继承的人是不是也需要有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果不是,比如说,一个80多岁的老人,买了经济适用房,当他不在世的时候,儿孙继承,但儿孙家财甚厚,远远不附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情况下,作为管理机构,咱们如何处理。目前的办法是不是鼓励一些家庭通过年长者买经济适用房来套利,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国家会不会出台相关政策堵住这一漏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按照相关法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后,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仍按照原房屋首次登记时间起算,满5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留言板 我想问一下,个人房屋装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装修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

    留言板 瑞海馨园交房2个多月了,何时能通上公交车,谢谢!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

    你提问的瑞海馨园小区属于城投置地土地一级开发,其周边配套由城投置地公司负责,经与该公司对接,目前周边现有761路公交车开通,后续随着周边路网的不断完善,还将有其他公交线路通达。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如何办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能提供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自由职业人员提供的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为个人缴纳、银行代收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社局指定代理公司代收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上一年度本市纳税证明,信用良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专用账户,缴存、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

    留言板 请问瑞海馨园和保利香槟国际保障房的交通问题怎么解决?什么时候能通公交车?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交通配套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滨海新区的交通配套,尽快解决保障房的交通出行问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留言板 我们小区今年说要统一供暖,但是暖气初装费由业主来承担,国家不是在01年就取消以任何名目收取暖气初装费,为什么青岛还没执行?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市政公用局的工作职责,建议您向市政公用局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留言板 您好,

    四方区粮油批发市场对面-四流南路143号筒子楼,建于上世纪60年代,有300多户居民,平均每户面积不足20平方米,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下水管道、楼体破旧,多栋楼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且至今未进行自来水、电表一户一表改造,日常生活非常不便,此处居民怨声载道;请问四流南路143号筒子楼何时能进行改造或者拆迁?请政府帮助这片区域的居民解决下实际的居住困难,逐步切实实现缩小南北差距的城市改革一体化!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朋友您好!

    经了解,四流南路143号已列入我市危旧房改造计划中,但是未列入2013年房屋征收计划,目前市北区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待具备条件将适时启动改造工作。谢谢。

    留言板 山水雅居小区房产证迟迟下不来,每次领导在线访谈完了,都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到现在也没有下落。请领导们帮忙解决,多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山水雅居项目属李沧东部违法建筑范围内,该项目现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建设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购房人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对该项目的上述建设手续补办进度,请您与建房单位联系。同时建议您今后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售房单位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您所购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请您千万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留言板 近年来,青岛的保障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圆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有良居的梦想,在此感谢市委市政府。但是,部分申购者拿到准购资格后因为年龄、收入等原因,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丧失了购买保障房的机会。建议青岛市能够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增加保障房申购者直系亲属(如子女、兄妹等)作为共同产权人贷款购买保障房,让拿到准购资格的家庭不留遗憾。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人员。依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申请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购房合同中除主申请人外,还可要求增加其他申请家庭成员,金融机构依据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liuhao56 陈局长你好,我是李沧区的,我家申请经济适用5月底递交的申请,想问下什么时候能拿到选房通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按相关规定要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审核期为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75个工作日。您可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查询审核进度,或通过青岛住房保障网()查询。

    留言板 李沧区东城水岸小区已经交房两年了,还不能办理房产证。请问:

    1、得拖到什么时候?开发商欠配套费,政府已经强制执行,执行怎么样了?

    2、还有就是小区村民不满安置房规划变更,不知拖到何时,能否商品房单独办理房产证?

    3、无房产证不能落户,能否公安局协调先落户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前期有一部分业主已经落户,最近说又不能落了,请公安局领导关注帮忙解决此事。

    青岛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2010年,我市对市内户口迁移进行了规范,公民因购房、分房等需要到实际居住地生活居住的,凭《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若是居民因拆迁而合法安置的房屋,因故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其购买(或保留)产权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交款发票(或收据)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落户,房屋权属有争议的除外。网友您好!根据我市户口迁移规定,公民因购房、分房等需要到实际居住地生活居住的,凭《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若是居民因拆迁而合法安置的房屋,因故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其购买(或保留)产权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交款发票(或收据)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落户。房屋权属有争议的除外。

    留言板 请问公积金联名卡如何办理,单位只提供只有公积金账户没有公积金联名卡,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如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申贷时直接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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