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高水平运动员招考漏洞:等级审批日期早于比赛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07-25 10:25:00字号:TT

  “招生简章表述有问题,但实际不存在差错”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属于普通高校招生的特殊类型。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规定,报考者的条件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普通高校对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分数线大大降低。上述办法还规定,本科专业对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李封(化名)报考了浙江财大的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今年3月,他向学校寄送了报名材料,其中包括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与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及秩序册等复印件。

  在浙江财大招生网3月28日发布的《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里,李封如愿上榜。通过该校报名初审的共有51名考生。

  “后来我接到通知,让我去财大参加‘乒乓球校考专项测试’。”李封说,测试在4月上旬进行,他还携带了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在校内一间会议室办理了现场确认手续。

  按照该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乒乓球考生“在省测基础上须参加学校专项测试”。而浙江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在4月中旬才开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22日公布了省级专项测试的结果,共356名考生成绩合格。半个月之后,该院确定了浙江省《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高校入选考生名单》。

  据了解,进入此名单且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要求的分数线,即可迈进大学校门。这份282人的名单中,“入选学校”为“浙江财经学院”的有21人,比学校初审名单少了30人。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随后也公布了“2013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不过,在拟录取学校为“浙江财经学院”的名单中,却有24名考生而非21名。

  为什么会多出3人呢?记者发现,这3名考生报考项目均为乒乓球,其中两人来自江苏,1人来自山东。他们已通过浙江财大3月的初审,但未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5月发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高校入选考生名单”。

  也就是说,这3名考生未参加浙江省组织的专项测试,或未测试合格。

  7月22日,徐奇伟告诉记者,报考乒乓球项目的省外考生确实不须参加浙江省的专项测试,有其所在省份的测试成绩即可。

  在江苏、山东发布的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中,记者看到了上述3名考生的名字。

  记者提出,一名毕业于四川某学校的李姓考生入围今年浙江财大的拟录取名单,且参加了浙江省的专项测试。徐奇伟解释,该考生的生源地在浙江,故而要回省测试。

  但是,该校招生网的《浙江财经学院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明确规定:“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

  “报考我校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招生简章使用“还须”一词进一步细化。

  据了解,今年是该校乒乓球项目近年来首次面向外省招生。

  对此,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宣传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招生简章表述有瑕疵,但该校在实际招考中不存在差错,“因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各省归各省’。”

  该负责人解释,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有关资料由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认定、投档,相对应的,投入浙江的外省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档案也由外省负责测试及资格认定。

  体育部门部分批准日期被指超过期限

  向记者举报的网友还称,浙江财大多名拟录取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其批准日期超过了审批期限。

  他所说的“超过审批期限”,指的是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4月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同时,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从提出申请到审批通过,距取得成绩时间应不超过10个月。

  但该网友发现,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的查询系统显示,考生赵树(化名)的“比赛时间”是“2010-11-28”,“批准日期”却是“2012-02-01”。“赵树的批准日期距取得成绩时间约14个月,不符合办法规定。”他认为。

  记者联系上了赵树本人。赵树称,他已于2010年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申请,可是拿到证书大约是在1年之后。

  赵树推测,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被发现一些高考考生在足球、“三模三电”项目存在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造假。“听说,部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因此暂停审批、进行整顿。我的证书审批可能也受了一些影响。”

  媒体报道称,2010年7月,浙江省体育局的确作出决定,“暂停全省11个地级市体育部门足球与‘三模三电’国家二级运动员审批。待全省各地市整改、完善,经验收合格以后,再重新进行授权。”不过,暂停审批的项目并不包括乒乓球。

  记者在查询系统检索了2009年以来审批单位为“浙江省体育局”的所有乒乓球运动员。上述176名运动员中,共34人超过了为期10个月的申请、审核及审批期限。其中,两人的批准日期距比赛时间最长,均为两年。

  与此同时,查询系统显示,一名被举报的张姓考生的证书由“山东省体育局”审批,然而,其比赛时间是2009年7月,批准日期却是约4年后的2013年4月。

  浙江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工作人员表示,赵树的批准日期超过数月,可能与当时的特殊情况有关,“这个张姓考生的批准日期隔了4年,肯定不正常。”

  “他可能是取得运动员成绩之后没马上申请,事后遇到参加高考等事情需要加分,然后再补申请了。这种情况也有。”山东省体育局工作人员推测。

  不过,该工作人员强调,批准日期并不影响证书的效力,“只要运动员信息能在查询系统公示的名单查到,都是经过严格把关的,真实可信”。

  对此,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圣鑫表示,如果比赛时间距批准日期过长,应考虑是否存在特殊情况。若确实出现法定的意外情况,相关部门可以免责;但是,也有可能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比赛多年后才予以审批。

  记者了解到,《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33条已明确,审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等级称号的,将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