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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确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和时限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07-10 17:36:00字号:TT

  中新网福州7月10日电 (唐晓东 于溪淼)记者10日从福建省消防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地震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福建省政府下发通知,明确省、市、县三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标准和完成时限。

  该通知要求,由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消防总队、武警福建总队医院联合组建的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省军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武警福建总队应急救援队、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等4支省级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伍及承担抢险救援专业教学与研究任务的武警福州指挥学院,要重点加强机动能力建设,尤其是集成装备的机动能力、应急指挥通信能力、灾情获取能力和破拆、救生等救援营救能力的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地震现场灾情及人员搜索类、现场破拆救生类、机动保障类和通信应急指挥类等4类救援装备。

  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的市级救援队当中的重型队,装备配置则重点加强队伍灾情获取、快速机动、侦检、搜索、营救和后勤保障能力建设;轻型队装备配置主要以侦检、搜索、营救和后勤保障能力建设为主。其中,福州、厦门、泉州3市要组建重型队,其余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建轻型队。

  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的县级救援队的装备配置则突出灾情获取、快速机动、侦检、搜索、营救和后勤保障能力。

  省级地震救援队装备配备分3年完成,市、县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配置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力争年内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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