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 正文

潘粤明诉董洁经纪人侵权案开庭 被告未到庭应诉

1

    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名誉侵权案,昨天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两位当事人均未现身,而是委托代理人出庭。潘粤明代理人庭后表示,潘粤明和董洁目前还没离婚。

    潘粤明诉称,任佳莺于2012年10月20日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称他有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传闻、找记者跟踪董洁、嗜赌、欠债等种种“恶行”。而上海某报纸在他作出澄清后,仍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作为标题整版报道,对他造成巨大的伤害,请求法院判令任佳莺及该报纸停止侵害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

    而任佳莺一方则称,潘粤明所指责的声明并非任佳莺所为;而对于潘粤明“嗜赌”、“粗暴”、“欠债”等说法,是其与记者的微博私信交流,不属于侵权行为,也没有授意记者进行报道。任佳莺一方还提交了包括潘粤明的护照、飞机客票单等证据,以证明潘粤明曾经数次飞往境外进行赌博。潘粤明一方则有两名证人出庭作证,力证从未见过潘粤明有赌博行为。

    对于任佳莺身份,代理人称其只是董洁的工作人员而非经纪人,但对董洁的微博是不是任佳莺在控制、微博声明任佳莺和董洁是否知道等问题,代理人均称不清楚。法官表示将传唤任佳莺到庭应诉。 (钟和)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 冯小刚执导央视春晚 网友调侃:他的末日将来临
下一篇: 《第十放映室》停播 网友:今年谁吐槽年度烂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