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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两片区增大安置房面积
2013-04-27 09:35:36 半岛网-城市信报

    4月19日,本报头版头题刊登了《监督委员会破解拆迁难》的报道,据了解市北这项人性化政策将在5月份于全市推广。4月26日记者获悉,为了让居民们尽快签约改造,中心医院片区、洛阳路34号片区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增大安置房屋面积”的要求顺利通过,以50平方米的危旧房来计算,安置后的房屋面积较以往可增加6平方米。

    “可否提前享受5月份的新政策,把我们安置房的补偿公摊面积单独计入?”日前洛阳路34号片区监督委员会提出建议,“今年5月份要施行的《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出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我们不知道这项政策未来具体的执行情况,所以希望能尽快确认这项政策,并提前实施,好让居民们享受实惠,加快签约进度。”

    为了让被征收居民提前享受到政策成果,市北区有关部门随后决定,在近期实施的中心医院片区、洛阳路34号等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提前适用5月份才实施的征收补偿条例,将补贴补偿房屋公摊面积的规定写入了项目补偿方案,得到了居民的支持和拥护。

    居民们具体可以得到怎样的实惠?记者了解到,以某一户居民原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为例计算,原房屋公摊面积6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公摊比例约为20%。

    按危旧房改造政策计算:应安置面积为(50+10)×20%-6+(50+10)=66平方米;而按新征收条例计算,应安置面积为(50+10)×20%+(50+10)=72平方米。

    此外在抚顺路19号危旧房项目改造过程中,因居民全部异地安置,为了让居民选到满意房源,市北区政府积极协调各方准备充足的安置房源。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大多数居民反映要安置尽可能大面积的房屋、改善住房条件,针对这一实际,市北区也按照居民要求协调房源,目前该片区已全部签订协议。记者 王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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