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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改造44处农贸市场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4-03 13:43:44 字号:TT

    一直以来,农贸市场总体上存在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部分社区因网点预留不足无法配置农贸市场等问题。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启动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年活动,对44处老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取缔正规农贸市场辐射半径一公里范围内的34处非法早市,并对13处占路经营早夜市进行规范。

    “门头统一、行市合理”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将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年活动,对市区现有98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其中重点整治44处设施、环境较差的农贸市场,使100%的农贸市场达到“门头统一、行市合理、环境整治、设施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标准要求,市场容貌、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将重点抓好市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经营设施等三个方面的管理和整治。在环境卫生方面,突出解决市场周边“门前三包”范围内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市场业户倚门设摊及暴市等问题,达到整洁、畅通、秩序井然的要求。在场容场貌方面,突出解决市场门头形象不统一、市场内市口设置混乱、商品摆放“伸舌头”、电线乱拉乱扯、物品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等问题,达到美观整齐、商品划行归市的要求;在经营设施方面,突出解决经营设施的规格和式样不统一、破损陈旧、冷藏设施和“三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达到市场设施整齐划一、摆放有序的要求。

    新建15处公益性农贸市场

    记者了解到,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今年我市仍将推进市办实事15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新建6处,升级改造9处)。其中,市南区升级改造2处,市北区新建1处,城阳区新建2处,开发区新建1处、改造2处。

    15处农贸市场继续推进公益性改革,市、区两级财政仍按1:1比例、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市场建设。并对去年已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巩固改造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并在有条件的区,探索通过街道办事处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参与农贸市场管理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时,市场应根据群众消费需求,扩大蔬菜、生肉、水产品等生鲜经营面积和比重,生鲜经营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1/2,蔬菜不少于30种,水果、肉类、水产品分别不少于5种,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增加大众餐饮经营。

    34处非法早市将被取缔

    活动要求对47处占路经营早夜市进行集中整治,其中34处要予以取缔,13处要进行规范,使非法占路、占道经营得到有效遏制,规范整顿市场营业时间、经营范围,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现在有98处正规农贸市场,同时还有大大小小80多处非法早夜市。 ”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副处长李成波告诉记者,对长期扰民、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非法市场、摊点群,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在正规农贸市场辐射半径一公里范围内,冲击正规市场经营的早夜市、摊点群,能就近迁入的都要迁入,不能迁入的一律取缔。

    今年我市重点清理的34处非法早市主要分布在市北区、崂山区麦岛、北村等地。对非法市场的清理要注重早去晚归,及时清理游摊浮贩,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免形成大规模的摊点群难以清理。严禁有关区和部门的基层单位参与开办早夜市、收费或者变相收费。未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路、占道经营的市场和摊点群。(记者 宋晓华 实习生 崔现香 通讯员 倪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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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1公里内禁开早市

    活动要求早夜市设置要按照“方便群众、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扰民”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在城市风貌保护区内、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和学校、幼儿园、居民楼院以及特殊行业单位的墙外200米内禁止开办早夜市。在距现有农贸市场一公里范围内不得开办早市。而且,早市应在闲置场地、厂房内开办。

    夜市原则上应设置在除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或商业步行街两侧及空闲场地。夜市主办单位应为经营者配置照明设施和统一制作的移动经营设施,并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早夜市开市、收市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早市上市时间为5时,收市时间为8时;夜市上市时间为18时,收市时间是22时。 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市上市时间为5时30分,收市时间为8时;夜市上市时间为17时,收市时间为21时。早夜市均不得提前上市和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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