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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彩超黑窝点藏进居民院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来源:大众网-- 2013-04-01 10:16:35 字号:TT

    律师说法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可追究刑事责任

    3月27日,就胎儿鉴别屡禁不止一事,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政协委员张亦青。他认为,目前对性别鉴定的追逐,根子上还是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糟粕,做彩超目的是提前知道宝宝是否健康,而不是为了非自然地进行性别筛选。未来“421”家庭越来越多,男孩女孩有着同样的养老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制度越来越健全,“养儿防老”的传统已经过时了

,市民千万不要再做“老古董”。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止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触犯了法律。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社会危害性主要在于造成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妨害人口的良性发展,引发家庭矛盾,诱发拐卖妇女、强奸、买卖婚姻以及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破坏了我国社会秩序的和谐。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第三十六条也规定,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署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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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流动黑B超室做了736次性别鉴定

    买了两辆车,雇上驾驶员,“流动黑B超室”在116天内做了736次胎儿性别鉴定,一本“业务笔记”揭开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日前,浙江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审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4人分别获1年 8个月至3年 10个月不等刑期。

    2010年至2012年,安徽籍女子黄某与丈夫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印制名片,通过同乡、朋友向周围市民散发,为自己的“B超业务”做宣传。他们还专门买了两辆汽车,其中1辆用来放置B超仪器 ,另 1辆专门接送孕妇。李某、郭某等人就是他们雇的司机。

    据刘某交代,2010年 2月,他和妻子开始在苍南龙港一带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及引产手术,“业务”区域从苍南扩展至平阳等地。经过警方侦查,2012年 1月29日至5月23日,黄某等人共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736次、非法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15次。

    法院认为,黄某、刘某、李某、郭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医学需要多次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且为他人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他们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数罪并罚,黄某获刑3年10个月,处罚金7万元;刘某获刑3年 4个月,处罚金6万元;李某获刑2年 ,处罚金3万元;郭某获刑1年8个月,处罚金2.5万元。据《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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