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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酒店年夜饭门槛高 超八成设有最低消费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1-31 08:39:43

    早报讯 春节将至,可到酒店订餐的市民发现,这年夜饭还没上桌,“最低消费”就成了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记者昨日以消费者的名义分别询问了10余家饭店的包间情况,结果发现,超八成的饭店都明确表示设最低消费。法律人士表示饭店设立最低消费标准涉嫌强制消费。

    10人包间最低1380元

    今年王女士打算和家里人到附近的酒店吃年夜饭。可是咨询了几家后,王女士发现各家酒店统一口径,所有年夜饭都设有“最低消费”。酒店的做法引起了王女士的质疑,“酒店的这些最低消费定得普遍都有些高了,我们一家人根本吃不了那么多东西,这不是浪费吗?”王女士告诉记者,在苦寻多家酒店未果后,她只能放弃了到酒店吃年夜饭的想法。

    记者随后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杭州路、云霄路以及热河路上的10余家酒店,结果发现“最低消费”成了大部分酒店的“共识”。

    “是除夕晚上吗?那天我们的最低标准是120元一人。”杭州路一家大型酒店的接待人员告诉记者。与设立最低消费这种做法相比,还有一些酒店则变换了一种说法,“我们没有最低消费,您来消费多少都可以,不过我们的包间有最低标准,10人间的最低标准是1380元。”热河路上一家酒店的服务员说。

    用工荒成涨价理由

    对于设立“最低消费”的理由,几家酒店称这是无奈之举。“进入2月份,我们饭店的人手就非常紧张了,如果还按平时那样经营,我们毫无疑问是要赔钱的。”一家酒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厨师、服务员很多回家过年了,人手紧张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之前。在这期间酒店和员工不免要有一番博弈,酒店想让员工留下,而要让员工留下就需要多付薪水,一些星级酒店的服务员仅过年3天就能赚1500元左右,加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所以酒店才设了最低消费。

    涉嫌“霸王”条款

    对于这种情况,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店设立最低消费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合理的,但遇到类似的投诉也并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主要还是跟经营方协商,因为目前还没有具体法律规定该怎样处理。但假如商家未事先告知店内设最低消费,而是消费过程中或是结束后才提出,可视为欺诈。 (记者 王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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