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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实习期照收学费 学校称正常

来源:济南日报 2012-07-12 08:19:24

    “第3年全年都在外实习,为啥学费还得正常交?交的钱花在了哪里?”日前,不少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向记者反映,大二学年结束后就开始在校外实习,并未占用学校的资源,为何第3年的学费还和前两年一样?

    对此,校方解释称,学费是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收取的,实习学生的学费用在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得到培训等方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王小波(化名)告诉记者,该校同学读的都是3年制专科,他刚刚读完大二,2012年4月,同学们接到通知,要求大家在“五一”之前交上大三年级学费。该同学介绍,前两年时每年的学费是4800元,加上书费及800元的住宿费,共计5800元左右。因为大三年级全年都在外实习,所以只要求交4800元的学费。“全年都不在学校,费用是怎么产生的呢?”

    学生李小倩(化名)告诉记者,根据该校规定,大二年级结束后,学生们要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才能顺利进入实习阶段,而学费需要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交上学费。她质疑,即使学校为同学们安排实习单位,该过程中可能需要部分花费,但其投入应该不会和在校时产生的费用完全一致。

    学生赵小红(化名)表示,她所在的系共8个班,平均每班约30人左右,全校共约6个系,每位同学都是第三年全年不在校,学费“历届都是这样”。据她了解,其他学校也有这样收取的,“不知道合不合理”。

    针对学生们的质疑,7月11日,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宋副处长坦承,以前就有学生和家长提出异议,但该校是公办院校,绝对不可能乱收费,这种收费方式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数额也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学生社会实习期间,也是正常的教学行为,按相关规定,高职院校应该收取三年学费。

    该工作人员解释,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学校给学生提供合作酒店的实习岗位,合作单位不仅能提供给学生不错的待遇,而且也能提供轮岗学习的机会,并使学生得到定期的培训。而学校需要对合作酒店进行全方位考察、评价、维护关系,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11日下午,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各高校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在校生离校实习,属于正常的教学行为,实习的过程也属于教学内容的一部分,学校收学费是合理的。(记者 胡磊 实习生 邱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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