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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立新网谈 投票

来源: 2012-04-24 18:03:12

    留言板 买天怡3年了,何时解决,家里的耄耋老人能等吗?请局长为民请愿!泣之!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我们用全部家产购买的天怡景园,现在一家老小蜗居在十几平的租住房里,快租不起了,恳求政府可怜我们吧!!!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陈局长;您好;能不能不再让我们这些天怡景园购房者的心再滴血了;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我们2009年购买天怡景园的房子,希望政府看在买卖已经事实的情况给我们吧,不要让老百姓流血流泪了。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2011年9月拿到的经济适用房准予登记通知书,若改成打分以后,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吗?还是根据先前提交的材料打分?如果是后者,怎么才能知道打分成绩?

    陈立新 网友您好,我局已于2012年1月6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则),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现正在对广大市民对规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对规则做进一步修 改和完善,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计分规则实施后,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买通知书的申请人,若家庭情况无变更,不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申请人的得分情况将按规定在青岛市住房保障网、有关媒体和项目现场公示,届时申请人可以查看自己的得分情况 。

    留言板 天怡景园C已经3年了~准备什么时候解决?还能解决吗?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jiaqilin 我们在2009年,用全家心血购买的天怡景园,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我全家租住在十几平的房子里,快坚持不住了。希望政府体贴民生帮帮我们把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上半年能推出多少套经济房和限价房?具体地位置在哪?交通配套怎么样?

    陈立新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支持。目前,我局正在对2012年拟公开销售项目进行梳理,实际销售项目要根 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手续办理情况最终确定,预计上半年能推出部分房源。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新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 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价格以及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来信人多关注相关信息 。

    留言板 请问领导何时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吖吖吖?婚期都拖了3年了 现在连个说法也不给?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我在天怡景园购房三年,请问领导何时解决。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买天怡3年了,何时解决,家里的耄耋老人能等吗?请局长为民请愿!泣之!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请问李沧区东城水岸小区商品房何时能办理产权证?

    陈立新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所反映的东城水岸小区系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了解,该项目尚未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尚不具备房地产初始登记条件。因规划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均不属我局职能,建议您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上述手续的具体办理进度。同时,我局也将敦促枫林置业公司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尽早配合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留言板 请问连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应房都是什么概念

    陈立新 网友您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是我市保障性住房的三种保障方式:其主要区别为保障方式和申请条件的不同,廉租住房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其申请条件为申请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其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留言板 三年了~付出这么多,死也不退房~誓死守护我们的房子~30年我也要拿到我们的房子~我们3带人的希望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我是拆迁户~当时安置在天怡景园C,现在的问题是住不进去,什么时候能解决?

    陈立新 网友你好。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咨询两个问题:

    1、李沧春和景明小区不让封凉台,合法吗?房屋管理上有什么规定?

    2、如果自己封了凉台,开发商说要加到房产证上面积,是否合法?有什么规定?

    陈立新 网友您好,关于第一个问题,您反映的情况属于房屋外立面变更问题,相关变更应先取得规划部门审批手续;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房产测量规范>有关规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产测绘单位现场实测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现状应与规划审批图纸一致。您反映的自行封闭凉台情况,应属无相关规划审批手续,该凉台建筑面积仍应按照不封闭计算。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市民的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在这个时候,我们青岛却开创先例,强征133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这合理吗?我们是否应改开通一个平台让老百姓投票来决定,而不是某一个领导的一时兴起。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于民,你说呢?

    陈立新 你好,感谢你对我市房屋维修资金工作的关注。截止到2011年底,除青岛以外的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已陆续建立了完善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他大中型城市也基本都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从我省情况看,济南、烟台、莱芜、泰安、威海、济宁等所有地级市也都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根据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交存规定,高层(带电梯)和多层(无电梯)的收缴比例不同,分为建安造价的5%和8%两种。据此《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交存标准: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交存;未配备电梯的房屋以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存。按照规定计算,配备电梯的房屋的交存标准为133元/㎡、未配备电梯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的交存标准为51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参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相关指标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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