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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法律政策宣讲培训方案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4-16 21:17:44

蓝色盾牌2012行动国土资源法律政策宣讲培训方案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蓝色盾牌2012行动”工作部署,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意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依法用地管地,维护蓝色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培训对象

    通过分层次宣讲培训,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观念,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发展大局,提高国土资源持续保障能力打好基础。培训对象主要是各区市的镇(街道)、村级干部。

    三、培训安排

    (一)镇(街道)级干部培训安排

    1、培训方式和内容。以党校课堂、集中宣讲方式为主,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近年来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区市辖区实际和典型案例,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密切联系的国土资源法律政策,讲解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认清其危害性。

    2、师资力量和培训时间。邀请市局、各区市局专业人员或专家作为培训教师。各区市集中宣讲和市级党校镇(街道)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由市国土资源房管系统专业人员主讲,学习时间为2个课时。集中培训在6至9月进行。区(市)级党校课程由各区市安排。

    (二)村级干部培训安排

    1、培训方式和内容。以集中授课、集中宣讲方式为主。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近年来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各区市实际,讲解基层违法典型案例,提高村干部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2、师资力量和培训时间。邀请各区市局专业人员或专家讲课,时间安排在6至9月。具体时间由各区市自定。

    四、工作步骤及分工

    (一)拟定宣讲、授课课题和培训明细。4月30日前,市及各区市局拟定集中宣讲课题,完成与党校对接和课程安排有关事宜。5月15日前,市及各区市局完成授课或宣讲人员选定。市及各区市局拟定集中宣讲、党校课程、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明细。

    (二)拟定培训提纲和讲课内容。5月30日前,组织人员根据宣讲课题和培训课程,拟定培训提纲和授课课件。培训提纲主要依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提供的讲稿,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拟定通稿。

    (三)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6月开始,市及各区市局根据培训安排明细分别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培训实效。围绕蓝盾行动主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各项培训任务。要针对我市蓝色经济发展战略和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宣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区市要及时将辖区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讲培训,适时开展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提高宣讲培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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