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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行动集中春季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4-16 21:16:48

    按照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蓝色盾牌2012行动”部署,自4月10日起,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春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巡查范围。结合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辖区在建和新建项目用地及重点矿区情况进行全覆盖巡回检查。其中在建和新建项目用地既包括城市规划区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在建新建项目,也包括占用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各区市建设项目聚集区和重点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巡查区域。

    (二)工作内容。一是通过12336电话、各类信访、媒体曝光、网上搜索、上级交办、自行巡查等渠道,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已经形成违法事实的依法立案查处;二是通过对辖区新建、在建各用地项目是否存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排查工作,摸清辖区违法用地底数。三是对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

    二、工作方式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方式。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动态巡查、分级巡查与三级联合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和重点矿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清每宗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勘查开采的现状,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巡查中发现的未经批准正在建设的项目和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责令立即停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或典型案件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书面报告。

    (二)责任分工。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市、区(市)、镇(街道)国土资源所三级联动,以区(市)、镇(街道)国土资源所为主。巡查和集中整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其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二、三大队具体负责市南、市北及四方区动态巡查和全市集中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在各级自行组织巡查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资源所共同选择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巡查。

    三、工作步骤及阶段

    (一)自查清理阶段(4月10日至5月10日)。以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为主,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进行。每宗新增建设用地情况都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5月10日前,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要对动态巡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区市局上报的报告和报表均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整改处理和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至30日)。各区市对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按照“月清月毕、即查即清”原则,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做好整改处理工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派出工作组对各区(市)动态巡查情况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将结合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查看动态巡查台账和新增建设用地台账,实地勘查用地现场。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深入开展此次动态巡查工作。要把此次集中开展春季动态巡查作为近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加大巡查保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详实的动态巡查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工作计划,确保巡查取得成效。

    二是各级要切实抓好具体实施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巡查区域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具体工作要求。巡查人员要切实履行巡查职责,确保全面巡查到位,及时报告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在巡查过程中要充分应用各区市上报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及核查成果和各类举报线索,认真梳理本辖区内新建、在建项目用地情况,对照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切实摸清新建、在建项目底数和状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直属各大队按照联系区域,制定详细的巡查检查工作计划,对各区市集中巡查开展和取得成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会同各区市执法大队选择重点区域进行联合巡回检查。

    三是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上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要对初期违法行为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查处。对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停止、不纠正其违法行为的,启动联合办案机制,通告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国家、省重点项目违法用地,要在制止的同时,落实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或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进行专项报告。对集中巡查工作期间出现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情况,将视不同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责任追究。

    四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本次春季动态巡查工作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探索构建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从集中执法向全程执法转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 

    联系人:闫志萍 刘仁海

    联系电话:82662180  82662190(传真)

    电子邮箱:qdgtlzf@sina.com

    附:2012年春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发现和查处违法  违规案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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