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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4时正式停热 室温不达标6月30日前办退费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2-04-05 07:08:34 字号:TT

    青岛便民服务  青岛供暖专题》

    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今年历时141天的供热季就要结束了。作为全省停热最晚的城市,岛城今冬供热将于4月5日24时正式停止。市供热办提醒市民,今晚要及时增添衣物,并要留意暖气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用户在下个采暖季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请及时办理。

    2011年,本市共投入10.5亿元新建9个热源、80座换热站和420公里供热管网,市区新增供热面积1010万平方米,提前完成市区新增供热面积900万平方米的市办实事目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0%;市内四区供热普及率达77%,其中居民供热普及率达到90%,是本市实施集中供热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年,同时新增 10万户供热用户。

    为确保稳定达标供热,市政公用部门共投资1.3亿元,对热源、换热站、管网等进行全面检修,共检修设备2300余项,改造陈旧老化管网40余公里。在采暖季前对135处,3000余户室温不达标用户进行设施改造,加强管网末端用户供热保障措施,室内供热效果明显改善。在2012年,岛城计划新建、扩建热源项目6个,建设供热管网410公里、换热站90座,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90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老城区供热问题。

    供热结束后,因热胀冷缩可能导致供热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市供热办提醒,用户要注意观察,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或与换热站联系。部分供热单位将对居民室内设施采取满水保养,请用户不要私自放水。

    室温不达标的,6月30日前办理退费

    供热停止后,本采暖季室温不达标的市民即日起可联系所属的供热企业办理退费手续,办理时间截至6月30日。

    根据规定,退费标准有三档: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供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费50%;供热温度低于14℃全额退费。

    供热单位将根据不达标的面积、天数来办理相应退款。居民要退费,须持测温记录以及供热证,到所在小区的供换热站办理。供热单位应向用户退还热费的,将在采暖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办理。用户需要变更用热人、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市供热办提醒,用户不要私自改造、移动供热设施,如确需改动,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居民用户想在下个采暖季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4月15日至10月1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本季供热有问题可继续投诉

    市供热办提醒,如果市民家中在这一季的供热中出现问题,可根据各热力公司发放的便民卡、供热合同、供热收费发票的公章等信息,拨打各热力公司服务电话,如有不明可拨打12319热线进行咨询。

    各供热企业服务电话:青岛热电集团86661116;青岛泰能集团86688555;青岛开源集团96598;浮山新区热力公司88756162;华电青岛热力公司96559;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85821724;青岛金湖热力公司85810404;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82979666;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岳海站)83623038、83648208,(三江站)82729392、82712162;青岛碱业股份热电分公司88082457;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供热中心82032485;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85951363;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8903112。 (记者 黄英帅 通讯员 姜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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