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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广告问题多多 李沧工商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来源:工商李沧分局 2012-03-12 16:45:48

工商人员指导物业公司规范小区内的户外广告

    20121月以来,李沧工商分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将楼宇广告纳入日常监管,以通过强化监管、合理规范促进辖区楼宇广告健康发展。

    监管缺失,楼宇广告问题暴露

    李沧分局纳入监管的楼宇广告主要包括利用写字楼、商场、居民小区的建筑物和设施为媒介发布的视频、平面广告。楼宇广告是一种新生事物,再加上楼宇广告一般都发布在写字楼、居民区内部,甚至是电梯间里,隐蔽性较强,往往处于日常监管盲区,所以目前很少有广告经营单位到工商部门办理楼宇广告审批登记。市场准入失守,各种问题也就接踵而至,比如侵犯业主所有权、噪音扰民、内容污秽等。

    李村商圈百通数码城业主周国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两年前周国伟在数码城买下半层写字楼,可是近来周国伟租出的写字间两次都被对方退了回来。“半年前,我们这座楼外面装了一个大型视频广告屏,正对着我这一层房屋,一天24小时播放,噪音很大,租户们都嫌吵。安装广告屏,物业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现在这个情况,房子怎么能租出去?”周国伟非常无奈。

    李沧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示,楼宇广告所依托的媒介设施一般都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先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所以发布楼宇广告首先要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

    多措并举,强化楼宇广告专项监测

    鉴于楼宇广告隐蔽性强、广告媒介归业主共有等特点,李沧分局将楼宇广告区分于传统户外广告,建立楼宇广告专项巡查制度和楼宇广告专项监管台帐,实行楼宇广告月巡查制度,定期动态监测辖区楼宇广告发布情况。推行楼宇广告监管联合工作机制,落实物业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和楼宇广告物业备案制度,指导物业经营单位正确处理好增加经济效益和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之间的关系,把好楼宇广告审查第一道关口。构建与广大业主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走访驻场商家、企业以及小区居民,畅通业主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业主监督作用。

    严把准入关,重点审查广告内容

    在巡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把楼宇广告准入关,未经登记,一律不准发布。将是否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作为楼宇广告登记审查的重点,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或者存在噪音、灯光扰民现象的广告,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楼宇广告多为视频广告,一般可以同时循环播放多则广告,信息量远远高于一般平面广告,加强内容审查尤为重要。对于内容污秽、任意夸张、虚假宣传的广告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法追究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共规范楼宇广告34处,清理未经登记、内容污秽、虚假宣传楼宇广告41处,规范清理工作还将进一步推进。

    李沧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建设和广告业的迅速发展,楼宇广告正在走进“千家万户”,日益贴近百姓生活,工商部门应该密切关注,积极监管,保护业主权利,规范广告内容,也为楼宇广告健康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 岳豪、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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